张家口公安高官获刑22年 曾迫害法轮功

【大纪元2019年11月27日讯】11月27日,中共河北张家口市公安局前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守成,因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罚款250万元人民币(下同)。

王守成被指,利用担任河北省宣化县公安局政委、局长,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局长,张家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共计折合人民币2059.62683万元,构成受贿罪;非法侵吞公共财物共计335万元,构成贪污罪;滥用职权非法设立“小金库”,数额945.86万元,构成滥用职权罪;其拥有的财产5521.670583万元不能说明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王守成在中共张家口公安系统任职十多年。2006年至2018年,王守成历任宣化县公安局政委、宣化县公安局长、宣化区公安分局局长、张家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8年7月27日,王守成落马。

2019年9月24日至27日,王守成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王守成之妻、前张家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化大队车管所所长张昭涉嫌受贿罪开庭审理。

此前陆媒上游新闻报导,王守成是保护的黑恶势力团伙之一,是以张家口市宣化区巨鑫商务酒店股东郭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其在宣化开设多家宾馆洗浴场所,长期组织卖淫活动,在多处娱乐场所开设赌场,获取暴利。

王守成还以其女儿王某某出国留学需要保证金和其妻子张昭购买虫草粉、燕窝等补品及在不同城市买房为由受贿及索贿。

王守成索贿的赃款用于购买不同城市的多套房产,包括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林萃东路1号院某室的房产(北京“鸟巢”附近),位于“鸟巢”附近比较高端的小区,每套房子的业主报价基本在2000万元左右。

此外,王守成曾积极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而被海外国际组织追查;其在任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公安局局长职务时,王守成被指控是迫害法轮功学员张新华和贾鹏飞的责任人之一。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王守成从担任宣化公安分局副局长以来,特别是其升任宣化区公安分局局长后,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加严重。当地遭绑架或判刑及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达数十人。

责任编辑:萧律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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