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31年 河北省公安厅前副厅长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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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3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报导)中共河北省公安厅前副厅长陈庆恩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河北省纪监委微信公号25日消息,中共河北省公安厅前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庆恩“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已被立案审查调查,陈庆恩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陈庆恩被指对抗审查,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便利、职权或地位,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收受财物,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

资料显示,陈庆恩曾任河北邯郸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廊坊市公安局长、党委副书记、书记;秦皇岛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河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现年68岁的陈庆恩在河北省从警31年间(1982年1月起),不但被指是河北“政法王”张越旧部,而且两人还共事多年。

张越从2008年1月开始任河北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陈庆恩当时任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张越2008年6月兼任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后,陈庆恩同年12月兼任秦皇岛市政法委书记。

2011年8月,已59岁的陈庆恩不仅未退居二线(60岁退休),反而升任为河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成为当时兼任河北省公安厅厅长张越的“副手”,直到2013年3月退休。

2018年9月,已退休5年的陈庆恩落马。2019年3月21日,陈庆恩被正式逮捕。

陈庆恩、张越都曾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均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追查。

追查国际多次通告显示,陈庆恩1999年至2006年任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局长,2006年至2011年任秦皇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2011年至2013年任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期间,是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陈庆恩对河北省法轮功学员郭坤兰、肖雅琴、裴彦庆、彭秀敏、王淑春、刘重娇、田树君、庞舒月、廉宝昌、高纪红、化智凯、李学颖夫妇、任平等或被非法绑架、判刑,或被致死负有主要责任。

2007年底,张越被下放到河北省,随后全面接管河北省政法系统,成为在河北省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张越已于2016年4月落马,2018年7月被判处15年徒刑。

追查国际多次通告显示,张越对河北省法轮功学员刘永旺、胡苗苗、杨银桥、高素贞、李惠云、宋洪水夫妇、张恒玉一家人、吴素秋、李志勤等或被非法绑架、判刑,或被致死负有主要责任。#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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