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恶人榜的“610”主任何春霞被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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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5月02日讯】2019年4月26日江西省消息,新余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原新余市“610办公室”主任何春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何春霞在新余市公安局任职的17年间,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跟踪、盯梢、监控、绑架、抄家、罚款、关押、诬判,其恶行被当地法轮功学员多次曝光到明慧网的恶人榜。

何春霞,1962年出生,2002年12月,被调往新余市公安局任中共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2005年1月,任新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办公室主任;2007年4月,任新余市公安局副局长;2019年1月,任新余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何春霞在新余市公安局工作近17年间,前后三任市长王平、李安泽、丛文景相继落马。他们三人均与原中共江西省委书记苏荣有关,2014年6月苏荣已落马。

以下是何春霞在任职期间迫害法轮功的部分案例:

2003年11月,法轮功学员傅健、习剑峰、阳世谦、曾超群、万长妹等因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非法判刑,傅健被判八年,曾超群、万长妹夫妻双双入狱。

2005年前后,法轮功学员董军,二十多岁,被非法判刑3年半;黄标,三十多岁,被非法判刑4年半;赵来宾,29岁,被判刑4年半;黄水秀,60岁左右,被非法劳教。

2007年8月6日,新余市长红机械厂法轮功学员周初明安装接收新唐人电视的卫星接收器时,遭中共人员绑架、抄家,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半个月。同年12月底,他在外发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到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半年,随后被骗到省监狱迫害。

当时周初明和他的亲属以为警察是要送他回家,那时他身体已被迫害得相当虚弱,到了监狱,中共人员才通知其家人他被判刑。伤心的家属急忙赶到省监狱探望,眼前的周初明已不能吃东西,人消瘦。南昌监狱曾把他送到监狱医院,强迫他吃了四个月的不明药物。周初明于2015年3月17日含冤离世,终年71岁。

2008年5月8日,新余市法轮功学员董小宝、靳顺生、邹兆奎、张芬芳被绑架。张芬芳未经法院审判就被非法判刑5年,并被立即送入南昌监狱。董小宝、靳顺生、邹兆奎于9月17日分别被非法判刑4年零6个月,于12月2日被劫持送入南昌监狱。

法轮功学员刘思梅、马跃群因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滞留在邮局,前去询问,于2015年7月29日被新余市渝水分局国保大队长敖兵勇等人绑架并抄家,被关押在新余看守所,后被非法批捕。最终刘思梅遭冤判2年,马跃群2年半,两人被劫持送往南昌女子监狱。

法轮功学员李青连,女,46岁,新余市渝水区通州办炉下村村民。2015年8月26日,遭绑架、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2016年4月13日上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家属聘请了北京律师为其辩护,后被非法判刑2年。

法轮功学员黄春花,女,52岁,核工业25公司退休职工。2015年8月26日,被绑架、抄家,被关押在新余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2年半。

黄春花的女儿张文星,26岁,和母亲住一起。2015年8月26日上午被绑架,前期被异地关押在吉安看守所,被非法判刑1年。

黄春花的妹妹黄巍,女,40岁,家住新余市世纪清华小区。2015年8月26日,遭绑架、抄家,前期被异地关押在吉安看守所,被非法判刑1年半。

法轮功学员杨世谦,男,51岁,家住新余市公园一号小区。2015年8月26日遭绑架、抄家,被关押在新余看守所,遭冤判1年半。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仅2016年下半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遭骚扰、非法勒索、非法抓捕、非法关押、非法判刑等各种迫害,共计92人,其中11人被非法判刑,刑期1年至4年半,而新余是江西省最小的地级市,被诬判人数竟达7人之多,对此,何春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外,何春霞还曾任新余市“610办公室”主任,“610”是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指令于1999年6月10日成立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

自中共1999年7月迫害法轮功以来,“610办公室”人员,尤其主要负责人遭厄运的事例屡见不鲜,因而“610”主任的职位又被称为“死亡职业”。

严重迫害法轮功的“610”系统的三个总头目周永康、李东生、张越均已落马、被判刑。#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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