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医院副院长 196次收回扣16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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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6月04日讯】中共医疗系统腐败盛行,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回扣行为尤为严重,日前又一典型案例曝光。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孙志龙被指先后196次收回扣1,600余万元,掩盖身份作案等。

据中纪委官网6月3日消息,孙志龙曾创建了富阳二院的外二科室,并因擅长腹腔镜等外科大手术,被称为“外科一把刀”。但后来他看到许多人在做药,挣钱容易,也动了做药的念头。

此后,孙志龙结识了海南木华药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两人一拍即合。孙志龙开始帮助海南木华药品有限公司在富阳二院引进并销售注射用氨曲南、灯盏花素等11中医药用品,而林某以高达药品价格45%左右的回扣支付给孙志龙作为好处费。

2007年4月,孙志龙担任富阳二院急诊科主任、药事委员会成员,这些职务上的便利成为孙贪腐的助推器,他开始大肆收受药品回扣。2012年3月,孙志龙升任富阳二院副院长,这使他变得有恃无恐,一边利用职务便利将药品引进医院,另一边又利用影响力以回扣为诱向医生示意多开此类药品。

据案件调查组介绍,2007年4月至2018年7月,孙志龙为海南木华药品有限公司、医药代表王某在销售医用药品方面谋取利益,先后196次非法收受海南木华药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医药代表王某所送的好处费,共计1676.8万余元人民币。

掩盖真实身份做药

孙志龙搞这个医药回扣,一开始就耍了花招。

孙志龙在与医药公司、医药代表联系的过程中,为掩盖其医院工作人员的真实身份,均以其表弟费某的名义出面。另一方面,在医院进药、向医生发放药品回扣等环节中,孙志龙先后以其表弟费某、表妹金某、朋友丁某的名义出面,造成表面上看似是其亲朋在做药的假象,而实则暗地里都是孙志龙一个人在操控。

因此,案发前林某一直称呼帮其公司在富阳地区销售药品的“二级代理商”为“费总”,而不知他是孙志龙。而富阳二院的医生们也不知道副院长孙志龙在做药。

另外,孙志龙受贿基本采用银行走帐的形式,其用于洗钱的银行账户多达20余个,一些用于收受药品回扣的银行账户,皆以亲朋名义开具;另一些用于存放药品回扣的银行账户,以其亲弟名义开具,其目的也是考虑到其亲弟是一名企业家,资产众多,大量的资金进出也属正常。

2013年当地的富阳妇保医院腐败窝串案被查后,受到触动的孙志龙同年4月与妻子协议离婚,并将大部分资产划入妻子名下,其目的也是为了掩盖违法事实,对抗审查。

2018年2月因赌博被行政拘留后,孙志龙更是惴惴不安,他开始逐一注销亲朋好友的银行账户,并启用了单位同事妻子的银行账户用于收受药品回扣,同时还销毁账本、手机、U盘等相关证据。

不过,机关算尽一场空,2018年8月孙志龙被实施留置。2019年4月2日,孙志龙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责任编辑:李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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