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监狱三任监狱长先后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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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7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文朴报导)中共湖北省咸宁监狱已有三名前监狱长赵正顺、李光、袁亚雄先后落马。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湖北桂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周运胜曾分别向咸宁监狱前筹备组组长、前监狱长袁某,前监狱长赵正顺行贿。

经查,周运胜为了承建咸宁监狱干警宿舍楼工程,2005年底许诺给袁某一定比例的好处费,袁某表示同意。2006年12月,在袁某的关照下,周运胜拿下了该工程。

随后,周运胜2009年、2010年先后两次给袁某送了50万元(人民币,下台)现金。其中周运胜2010年底给袁某送30万元时,袁某已是蔡甸监狱长。2013年2月,袁某害怕受贿之事暴露,将50万元现金退还给周运胜。

另外,周运胜还主动交待在2011年6月至8月间,向时任咸宁监狱监狱长赵正顺行贿的犯罪事实。

最后,周运胜因行贿罪判处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虽然判决书中没有说袁某的姓名,但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袁某应该就是袁亚雄。袁亚雄在2005年至2009年间,担任咸宁监狱筹备组组长、监狱长,之后调任蔡甸监狱监狱长。

官方未通报袁亚雄落马的时间,但他2018年6月被起诉。他被指控从2004年至2016年期间,在担任咸宁监狱筹备组组长、咸宁监狱监狱长、党委书记、蔡甸监狱监狱长、党委书记期间,多次收受咸宁监狱、蔡甸监狱工程项目承建人、业务合作方等16个单位及个人的贿赂,共计304万元。

袁亚雄被公诉前,他的两个后任赵正顺、李光已被判刑,其中赵正顺2015年10月被判16年有期徒刑,李光2017年12月被判3年6个月。

赵正顺2009年11月接替被调走的袁亚雄的职位,任咸宁监狱监狱长,不到4年,赵正顺于2013年6月落马。随后,李光接任咸宁监狱监狱长,仅一年半后,李光也步前任后尘落马。

赵正顺的判决书显示,赵正顺收受开发商贿赂70万元;以虚增伙食物资入库的方式,套取监狱伙食费40多万元,所贪款项大部分用于私人港澳旅游;挪用公款20万元供他人到澳门赌博挥霍。同时有490多万元财产来历不明。

李光的判决书显示,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6万元。

除咸宁监狱三名监狱长先后落马外,湖北省监狱系统还有多名高官落马。

2017年7月20日,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前副局长吴顺发刚被“双开”。同年9月5日,吴顺发的顶头上司、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前局长程颖也落马。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统管该省几个大监狱、原劳教所(后来解散),而这些监狱、原劳教所和各个监狱医院都关押着许多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程颖任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曾两次对其发出通告,追查其在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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