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府机构教育系统人员控告江泽民案例

大陆法轮功学员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综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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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7月08日讯】2015年,中国最高法院出台“有案必立”的新规定后,法轮功学员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纷纷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提出对江泽民犯罪集团等,实施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等罪恶的控告,掀起了风起云涌的诉江大潮。

据统计,已有超过20万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元凶江泽民等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大陆明白真相的民众也纷纷声援法轮功学员反迫害,要求惩治迫害元凶江泽民。

在走入诉江大潮的法轮功学员中有为被迫害致死的亲人诉江的,有身为政法系统、公检法司系统、军队系统、政府机构、教育系统人员因自身遭受迫害而诉江的,有高学历人才、高管、白领、老板控告江泽民的。以下分别举例概述。

接上文:中共军队公检法司人员控告江泽民案例

政府机构人员参与诉江案例

原河北省政府官员王檀状告江泽民

原河北省政府官员王檀和妻子李淑珍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在这场迫害中受到极大的伤害。2015年6月3日,王檀向最高检察院递交刑事控告书,控告发动这场迫害的罪魁祸首江泽民,并收到送达短信回执。

王檀收到的回执。(明慧网)

2015年,王檀70岁,他有工学硕士学位,是冶金高级工程师,原任河北省冶金工业厅副厅长、河北省冶金工业办公室主任。由于他坚持修炼法轮功,河北省在“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办公室责任人的指示下(他当时听审查小组成员说),2003年1月对他施行非法拘禁、抄家、关押时间达两个多月。随后在天津又对他进行非法审判,他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

在这期间,河北省对其做出非法行政开除处分的决定,断绝他的经济来源,连人人都享有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资格也被强行剥夺。他的老父亲和老岳父精神上承受不住这巨大的打击,在极度的惶恐不安中,老父亲2005年病逝。老岳父脑中风被抢救过来,至今留下后遗症。

妻子李淑珍也因修炼法轮功,被强制绑架到洗脑班,导致血压升高,高压达240,多次昏厥。在此之前,她曾两次去北京上访、到天安门告诉人们真相,两次被抓、毒打、非法关押,身体已经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王檀被绑架后,妻子到处找他,一年多后,才允许他们见面,她心中极度悲愤。家中老人生命垂危,需要她照顾,她由于受到长期迫害,身体已经极度虚弱,重病不起,几年后被迫害离世了。

王檀在“控告书”中写道:“我和无数的法轮功学员修炼的事实证明:法轮大法是正法,是一部真正的高德大法。修炼大法可以使群众祛病健身,可以提升人的道德,也可以影响社会精神文明使之得以提高。”

他说,江泽民为了树立个人的绝对权威,运用手中的权力,从1999年4月开始,以给中央领导干部写信、讲话等方式(他也听过内部传达),对法轮功进行大肆诬蔑,并下令在全国各级建立“610办公室”,这是一个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类似“盖世太保”的恐怖非法组织,专门用于镇压法轮功。

在江泽民的操纵下、指挥下进行了思想上、组织上、舆论上等各方面的充分准备后,1999年7月中共开始了全国范围的对法轮功(法轮大法)和广大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王檀在“控告书”中呼吁:将罪魁祸首江泽民绳之以法。

清官陷冤狱6年 原河南省副厅级干部控告江泽民

原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副厅级)陈学升,是一位当今社会难得的清官,被人恶意举报修炼法轮功,省纪委在给省委主要领导汇报时,说经过调查,这个干部口碑很好,该领导说了一句:“好吗?还炼法轮功?!”当局不敢公开以他修炼法轮功为由迫害,就构陷他所谓“受贿赂”判他6年徒刑。2015年6月13日,陈学升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陈学升1995年6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心律过速、高血压、高血脂、胃神经痉挛、腰肌劳损等多种疾病迅速痊愈。当时他任周口市技术监督局局长,对作风廉政的建设他严格要求,不止一次地在大会上讲:跑官、要官、买官的现象在单位必须杜绝,发现有这种现象的一律不予提拔。只要工作干得好,该提拔的必定提拔。因而单位的风气迅速好转,他们局在河南省技术监督系统每年都被评为先进单位,1998年他被评为全国技术监督系统先进工作者。

2001年10月,任省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后,陈学升对自己的要求更加高了。每次到下面调研时,都先通知下去,要求不住高档房间,不让政府领导作陪,只吃工作餐,不带礼品和地方土特产。迫害发生后,他遭非法判刑6年。

女儿遭迫害 四川巴中县前纪委副书记控告江泽民

原四川省巴中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彭克敬,是优秀公务员彭桦英的父亲,今年84岁。彭克敬老人控告元凶江泽民的诉状已于2015年6月16日分别由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签收。

彭克敬老先生在《刑事控告书》中控告江泽民担任中共总书记、军委主席和国家主席期间滥用职权,设立非法组织“610”破坏法律,制造冤狱,迫害他的女儿彭桦英和其他善良民众。

彭克敬在诉状里说,彭桦英修炼法轮功是信仰问题,信仰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思想是不能构成犯罪的。中国宪法第36条规定信仰自由,第35条规定言论自由。彭桦英信仰并修炼法轮功是宪法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是宪法赋予她的权利,任何个人或国家权力机关都没有权力干涉她的信仰自由。真正破坏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罪魁祸首,恰恰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江泽民。

彭克敬请求最高检察院对造成他女儿严重伤害的元凶江泽民提起公诉,绳之以法,要求对被告人江泽民依法惩处,同时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作出的一切不公正的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依法恢复被害人名誉,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教育系统人员参与诉江案例

贵州大学女教师控告江泽民

贵州大学女教师赵跃,坚持按照法轮功的“真、善、忍”原则修炼,多次被迫害,遭受了种种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曾二次被非法劳教。2015年8月19日,赵跃控告发起迫害的元凶江泽民,请最高检察院依法对被控告人江泽民的侮辱诽谤罪、滥用职权罪及大规模非法关押、屠杀法轮功修炼者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还法轮大法清白。

(待续)#

资料来源:明慧网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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