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童获判无罪 法官指无法证明行装属被告

人气 23

【大纪元2020年12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晨曦香港综合报导)2019年11月由网民发起的“七区行街”集会,抗议警暴的活动中,14岁男生被警员截查,因为在其行装内被搜出锤仔及雷射笔等工具。被控有攻击性武器罪及有意图损坏财产罪。裁判官温绍明裁决时指,无法证明行装内物品的归属,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据案情批露,在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沙田新城市广场附近,有很多民众聚集。当时有警员在沙田大会堂外的“百步梯”附近,发现了5名黑衣人聚集,看到 3 名男生正在“换装”,遂上前截查,5人立即四散逃跑。警员追截并制服被告,控方指在其背囊内搜出藏有雷射笔、锤仔及喷漆等物品。

于是控被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保持缄默。

案件12月10日于沙田法院裁决。署理主任裁判官温绍明裁决时指,由于事发时在场人士曾一同放下背包,涉案的背包里没搜出被告的证件,无法证明是属于被告,故接纳涉案的物品是属于别人,被告只是错误取去同行者的背包。又指被告自辩时态度直率,没有动摇,证供没有不合理的地方。

被告在早前选择自辩时供称,当日匆忙间拿起别人的背囊,其颜色与款式均与他本人的背囊相似。而被告自己的背囊则被另一同行者取走,该人最终逃脱。

对于被告称自己在匆忙之下拿了别人的背包,裁判官指警员于庭上亦提及在场人士的背包颜色及款式均相似,亦承认当时各人曾放下背包。裁判官最终接纳涉案的雷射笔、锤子及喷漆是属于别人,被告只是误取。由于警方当日没有成功拘捕所有的在场人士,不能反驳被告的说法,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网络一片赞好声,“这个官真系又靓仔又公正又有良心”。@

责任编辑:李薇

相关新闻
香港乙流严峻 幼儿园小学急停课阻爆发
【珍言真语】大陆新移民参政 丘文俊谈心路历程
加国港人永居审批延误 人权组织倡增加移民目标配额
港人赴加国移民局请愿 促加速审理移民申请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