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构陷黄琦入罪 同案杨秀琼判决书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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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9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熙采访报导)“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因刊登前警察陈天茂的“信访报告”,而被控“非法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遭判刑十二年,目前在四川省巴中监狱服刑。

近日,同案被告之一杨秀琼曝光其判决书,她表示,“判决书上的罪行都是他们编凑的,公安做的假材料,强行给我加上的。在法庭上我一句话都没说。”杨秀琼说,她认错只是认自己的错,没想到他们会用此构陷黄琦入罪。

加入亲友团遭停发生活费威胁

杨秀琼加入黄琦亲友团后,近日也因为向巴中监狱打电话,招来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上门并警告她,不要再往监狱打电话,否则将停掉她家的生活补助款。

杨秀琼向大纪元记者表示,“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王)大队长,7日跑到家里找我,我没在家,他说要跟我见面,叫我到他办公室去,我说我没时间,有事电话里说。他问我绵阳有谁给监狱打电话?我说我打了,他说你打了有用吗?我说没用你找我干嘛呀!有没有用跟你没关系。我打个电话违法了吗?”

当局通过判决书造假罪证构陷黄琦

“我告诉他,黄琦这个案子,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办冤案?既然黄琦是主犯,那谁是从犯?那个泄漏国家秘密的主要人现在还在工作岗位上,他们还在逍遥法外,你们不管。

“我的判决书不是说我杨秀琼看过认可那份报告的,那我应该是主犯,为什么判黄琦罪啊?也说是经过同案陈天茂同意的,那为什么不判陈天茂要判黄琦?他就说这个他不知道。说以后有什么事到办公室找他,就把电话挂了。

“开庭当天我什么都没说,都由着他们说的,为了想先出来,没办法只能这样做了。当时并没有想到他们会构陷黄琦,他们要叫我认罪,我说我没罪。判决书上不是说那份材料经过我同意的吗?那么就应算在我头上。

“还说黄琦叫我拍照、安排这样那样的事情,没有那回事,是他们强加的。黄琦没有叫我们干什么,没有那回事。”

黄琦同案杨秀琼的判决书一。(受访者提供)
黄琦同案杨秀琼的判决书二。(受访者提供)

曾写保证不公开判决书

“我在看守所时,当时因为我上访8年了,我全家生活费被克扣达10年之久,最后他们说给我这10年的生活费补发了。现在又没发了。补给我10年的生活费应该是一笔维稳经费给的,不属于当地方政府给我解决的生活费问题。

“所以,我出看守所时写了保证,不能将这份判决书公开。因为他们不信守承诺,还威胁我说,我再这样闹(打电话去巴中监狱),跟外界接触,我家的生活费就不给我发。

“黄琦这个案子办下来他们都升官了,包括国保大队陈大队长已经升为涪城区公安局副局长了,绵阳市政府政法委都升官了,绵阳市司法部部长也升官了。

“这个生活费是因为我家土地被政府和开发商勾结下给强征了,我老公维权被冤狱10年,全家生活费被克扣了,我因为这事情开始上访,现在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一份信访报告也能成为国家秘密

2016年4月,黄琦创办的“六四天网”刊登关于陈天茂的信访报告,半年后,黄琦、陈天茂、杨秀琼三人被抓。四川绵阳当局指控他们“非法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

陈天茂的罪名被改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而杨秀琼不在重新起诉书中。当时就有律师质疑当局有可能逼迫其他两人认罪,用以作为坐实构陷黄琦的“罪证”。

后陈天茂被判两年半,缓刑三年。杨秀琼免于刑事处罚。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政法委员会“关于陈天茂信访诉求办理情况及相关问题的报告”被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办案警察当作秘密文件。该报告无编号,无单位印章,无领导签名,却指是国家秘密文件,而对黄琦等三人进行莫须有的指控。

时任陈天茂的辩护律师卢廷阁曾表示,“所谓的国家秘密应该从哪儿泄露出来的,首先是(文件)制作单位的负责人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因为泄露国家秘密罪主要是针对国家公职人员。你一国家工作人员在制作文件的部门,你首先泄露了。然后又传给街道办事处,陈天茂是从办事处拿到的。所以办事处也涉嫌泄露国家秘密。”

2017年1月14日,黄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和“泄露国家机密罪”,黄琦拒绝认罪。直至今日,黄琦已被判刑入狱,他的判决书却无人见过。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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