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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严管制营建空污 违者最高罚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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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0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为强化营建工程粒状污染物管制,环保署18日举办“强化空污防制 大型营建不再灰头土脸”记者会,公布“营建工程空气污染防制设施管理办法”,预估营建工程污染排放将可减少15%,悬浮微粒(PM10)每年约减3,415公吨,相当于15座台中电厂PM10年排放量,业者如果违法可处10万至2000万元罚锾。

环保署空气品质保护及噪音管制处长蔡孟裕指出,办法发布后会给业者缓冲准备期,预计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若违反相关规定可依《空气污染防制法》23条处10万至2000万元罚锾。

相关的管理办法包含6大面向,包括扩大第一级营建工程管制对象,调降建筑、道路、管线、桥梁及区域开发工程管制门槛;提高三级防制区施工围篱高度,针对工区围篱高度由1.8公尺提升至2.4公尺;提高车行路径及裸露区域防制比率,工地裸露地覆盖面积增加至90%;新增大型工程应设置自动洗车设备;设置粉尘收集设施;新增一定规模工程须设置监测仪表及摄录影监视系统等。

环保署表示,以2019年为例,统计全台PM10排放量11.7万公吨,较2016年减少约20%,然而营建业PM10约占2.3万公吨,却较2016年成长5%;全台工地数也以台南、台中、新北较多,PM10浓度相对较高。

环保署指出,本办法自2003年订定以来,2021年进行最大幅度修正,各项管制措施可能影响工地数约240处至4,400处,预估对业者增加防制经费约占工程经费0.01%至1.62%;若以2020年为例,针对营建业以《空污法》23条开罚件数为262件,其中以高雄1件达30万元最高。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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