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日报资料恐移交香港 陆委会:防黑手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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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2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北报导)香港壹传媒集团遭清算,台湾民团担心台湾苹果日报与壹周刊档案遭移交到香港。陆委会表示,防黑手伸入台湾,相关机关将依法采取必要的因应作为。

香港高等法院12月15日颁令香港壹传媒集团清算。台湾民团包括经济民主连合、台湾公民阵线等及立委范云,14日晚间在台湾苹果大楼外举办“拒绝港共接管苹果行动”记者会。

经济民主连合研究员江旻谚表示,香港苹果日报高层因涉嫌港版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被捕后,11月初,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请求法院保释,然而香港法院却以“台湾苹果新闻网”仍持续发布“不利香港国安的新闻”,而张剑虹仍担任香港壹传媒旗下子公司董事为由,拒绝保释。

江旻谚认为,这证明台湾苹果日报被香港政府视作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工具,所谓的“清盘”其真正目标是没收犯罪工具,并将港版国安法的效力延伸到台湾。他呼吁政府可动用“个人资料保护法”第21条规定,防范台湾壹传媒资料遭到外泄。

台湾记者协会常务委员李志德表示,壹传媒于2001年创设壹周刊、2003年创设苹果日报,其所拥有的资料横跨三个总统、四任政府、两个政党,因此这事实上就是跨党跨派所需要面对的共同危机。若台湾壹传媒资料遭到清算,必须移交香港,政府应该负责监管移交,或至少开放民众自愿删除在苹果留下的个资。

李志德说,台湾苹果日报拥有大量的跟监、爆料资料,更可能有许多未曾曝光的照片,就此对个人资料的私密性将不容小觑。若台湾苹果日报资料交出给港共政府,台湾人很可能会在过境香港、澳门等地或搭乘国泰航空时,遇上香港国安处的人拿着一篇连自己都不记得的言论或投书,认定为危害国安行为的呈堂证供。

立法委员范云表示,若是台湾苹果日报的采访资料、订阅户资料被提供给港共政府,这不只将是对台湾国民的个资侵害,更是对台湾主权的一大伤害。她呼吁台湾苹果日报主管和同仁坚持抵抗,更呼吁台湾社会一起抵抗中共威权。

范云说,现阶段中共民事法院裁判需要台湾法院认定后才可生效,但香港的民事裁判到了台湾会被自动采认。然而自从港版国安法实施后,现在的香港已不是原本司法独立的香港,对此她将在立法院内监督陆委会做到相关的修法。

苹果日报台湾分公司发声明表示,该公司与“经济民主连合”等团体并无任何交集、更不熟悉,公司并未参与该等团体12月14日活动之发起、策划。

经济民主连合、台湾公民阵线15日前往文化部,递交“给文化部长的一封信”。台湾公民阵线组织部主任许冠泽表示,香港苹果高层被逮捕、清算,是中共利用港版国安法打压言论自由血淋淋的案例,对于台湾苹果日告清算要求,更让记者、投稿者、吹哨者、受采访者、被跟拍者的个资与采访资料、曝露于严重风险中。

许冠泽说,“我们呼吁文化部于一周内,对壹传媒清盘影响台湾新闻自由、个资保护与国家安全提出应对方案,包括依个资法限制苹果日报个资跨境传输,并与民间团体进行对话。”

港壹传媒清算 陆委会:关注事件发展保障国人隐私

台湾陆委会表示,港版国安法实施以来,相关方面大举引用该法拘捕香港民主、社会人士,并持续侵害港人在新闻、言论、出版等各领域的自由权利,此种罔顾人民权利的作为,不仅已引起国际社会严重关切,更不见容于国内外民意。

陆委会说,对于近期外界及民间团体提出香港相关方面,执意以港版国安法冻结香港壹传媒资产并强制清算,除伤害原有股东权益,恐使台湾苹果日报员工个资、新闻资料库等遭不当利用,致台籍员工及相关人士可能面临追诉风险,及相关个资与隐私恐受侵犯的担忧。

陆委会强调,人身自由、言论自由、个人隐私保护等,都是宪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权利,特别是个人资料的保护,凡新闻媒体事业基于报导之特定目的而搜集的个人资料,其相关处理及利用均须严格遵守法律限制,以防止个人资料之泄漏或遭不法滥用。倘若搜集之特定目的消失,也应依法删除、停止处理或利用该项资料。

“政府正持续密切关注壹传媒清算事件发展,并预先保障国人个资与隐私”,陆委会强调,如果相关方面借机将侵犯自由人权的黑手伸入台湾,相关机关将依法采取必要的因应作为,以保障民众权益及公共利益。

责任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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