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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入住目标护理院 安省老人住医院须日付400元

安省政府公布,在医院等待自己选择的长期护理床位的病人,将可以被移送到最多150公里外的护理院暂住,而拒绝的人可以被收取多达每日400元的住院费。(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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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9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王兰多伦多报导)安省政府周三(9月14日)公布新长期护理法案的最新细节,规定出院后选择留在医院而不是搬到非他们选择的长期护理院的老年人,每天将被收取 400 元的费用。

7号法案也被称为“更多床位、更好的护理法案”,允许等待目标长期护理院床位的老年患者临时转移到不是他们选择的另一个家护理院。

安省卫生和长期护理厅长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表示,该政策“空出了病床,以便等待手术的人能够更快地住院”,同时也缓解了急诊室过度拥挤的压力。

此前,老年人权益倡导者担心老年人将被转移到远离家人的长期护理院,或者如果他们选择拒绝,将被收取高昂的住院费用。

周三,省府发布了该法案的具体规定,如果在南安省,安置协调员可以为有需要人士选择其首选护理院半径70公里范围内的其它护理院居住,至于在北安省,半径的范围为150公里。

如果在此范围内没有长期护理院,或范围内的空置床位有限,协调员可以为有需要人士选择离患者首选护理院最近的其它护理院居住。

官员表示,措施只是适用于医生断定可以出院的病人,而当局会派出协调人员,评估护理院的护理能力,以确保能够提供病人所需的照料,也会尊重病人的宗教、族裔和语言选择,并会将伴侣安排到同一间院舍。

省府表示,有关的限制,全部取决于医疗与长期护理范畴。

拒绝安排 11月20日开始收费

省府还表示,拒绝有关安排的病人,虽然不会被强行转移,但由11月20日开始,医院会向所有“医生已发出出院证明,并提供其它地方作更适当护理计划”的人士,每天收取400元。

收费会在可出院的24小时后开始计算,这适用于任何拒绝离开医院的可出院人士。

省府重申,未经病人同意,不得将任何病人转移至长期护理院。

声明说:“这项政策是根据最好的建议制定的,将以富有同情心的方式实施,始终着眼于为所有安省人提供尽可能最好和最适当的护理。”

在新规推出之前,选择留在医院而不是搬到他们选择的五个护理院之一的患者,最高收费为每天62.18 元,或接近每月1,800元

但批评人士表示,省府应该增加人手处理情况;而目前的措施,同强行转移病人无分别,病人家属前往探望也更加困难,特别是低收入人士。

责任编辑:严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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