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人案11人获批法援 5人提名大状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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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张瑛瑜香港综合报导)民主派“35+初选”案,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面临最高终身监禁的刑罚,17名打算不认罪的被告本月30日起将被审讯,预计为期90日。法律援助署批出11名被告的申请,但署方不接纳他们当中5人提名的辩方大律师人选,亦拒绝另一人的律师提名。

据《明报》报导,前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获批法援,但其妻子陈宝莹称梁不获批指定合作多年、较熟悉宪法和人权法的律师。陈引述法援署指,该律师以“爆quota”(接案限额已满)为由否决提名,要改派其他律师代表,认为“有点不公道”。

另外该报道指,有初选案被告不属意法援署委派的大律师,放弃法援自行聘请大律师。

2021年改革法援制度
变相设立“官派律师”

翻查资料,2021年6月,李家超就任政务司司长后,与法援署和行政署人员展开“检讨及改善法律援助制度的运作和执行”工作。当时有亲共声音指法援被“滥用”,又有少数律师“垄断”案件,当局决定日后在刑事案中,法援署会直接委派适合的大律师或事务律师。另外司法复核方面,限大律师每年可接办3宗案件,事务律师每年5宗。

民事案方面,大律师每年可接办20宗案件减至15宗,事务律师由35宗减至30宗。

此外法援署会加强个案管理及监察委派律师表现,法援署署长亲自主持专门监察处理司法复核案件的委员会,并订立机制,加强管理及监察有关律师的表现,包括针对表现欠佳的律师把其个案转派至其他律师,从法援律师名册内除名,列入欠佳纪录册,或发劝戒信等。

政府当时声称,法援涉及公帑,政府必须确保用得其所,减低案件高度集中于少数律师,对受助人更加有利。

大律师公会当时曾经提交意见,指出香港改革法援制度后,律师和被告之间未必互相信任,可能因此不全面透露案情,担心相关改革有机会影响司法公正。另有大律师认为,若不准法援申请人选择律师,可能违反《基本法》第35条列明,“香港居民有权得到秘密法律咨询、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律师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在法庭上为其代理和获得司法补救”。◇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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