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本周提审 民代促立法允庭审直播

支持方:让公众知道法庭上发生的事 反对方:确保审判公平公正和保护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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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4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在美国前总统川普周二(4月4日)被提审之前,纽约部分民选官员和法律专家星期天(4月2日)在曼哈顿弗利广场,呼吁通过纽约州预算中的立法提案(S.160),允许在法庭上安装摄像头。

州参议员西格尔(Brad Hoylman-Sigal)提出了一项法案,希望改变现行规则,允许媒体用摄影机记录审判,并允许法院直播或录播(stream the proceedings)诉讼程序。根据该提案,法官仍有权禁止录制审判过程——但它将改变现有的默认设置,即只有在法官允许时才可以拍照或录制视频。

西格尔说,该立法将提高法院的透明度,让公众有机会一睹川普可能受到的刑事审判。“公众有权见证历史上的这一时刻”,西格尔说。

曼哈顿大陪审团上周四起诉了川普,使他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面临刑事指控的前总统。根据多家媒体报导,川普预计将于周二在刑事法院首次被传讯。不过,从传讯到进入审判,中间通常需要经过一年多的法律流程。

纽约州预算目前正在谈判中,州参议院将S.160法案纳入其单一预算决议,西格尔敦促立法机构在今年的州预算中通过该法,预计本周将最终确定。

公众知情权 vs.公平审判

为什么现在大家看法庭庭审的新闻时,电视播放的都是法庭的素描画?为何不准媒体直接去拍摄庭审现场,为何被抓之后媒体很少有机会采访到“嫌疑人”?这和案件能否获得“公平审判”有关。

根据美国司法部网上图书馆的一些出版物/论文,那些支持电视转播法庭庭审的人提出的论点,侧重于“公众有权知道法庭上发生的事情”。而反对方则出于对“审判结果公平公正”的考虑。双方援引的法律包括:保障公众获取公共信息权的第一修正案条款、第六修正案关于公平和公开审判的权利,以及第十四修正案保护正当程序的条款。

反对方指出摄影机进法庭,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证人可能更紧张;证人或律师可能会改变他们的故事以吸引电视观众;电视宣传可能会阻止陪审团作出不受欢迎的裁决。因为带有观点的媒体报导会影响乃至误导舆论,给陪审团或者法官施加压力,不利于作出公正的判断。

法庭上的摄影机 历来引争议

在法庭上引入摄影机历来都引起争议。最早是围绕1935年新泽西州“林德伯格婴儿绑架案”开庭,超过700名记者参加了庭审,其中包括120名摄影师,事实证明他们具有破坏性,不守规矩的摄影师爬上证人台拍照,用闪光灯使证人失明,当时被描述成的“媒体马戏团”刺激了相机禁令的出炉。

德克萨斯州随后发生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Estes诉德州案(1965年),该案作为拒绝摄影机的依据,对各地法庭发挥了近20年的影响。当时,针对金融家埃斯蒂斯(Billie Sol Estes)的大规模诈骗指控引起全国媒体的关注。主审法官允许对预审和审判程序进行电视转播。

最高法院后来推翻了对被告的定罪,理由是电视转播分散审判参与者的注意力,并使得案件看起来像一场庆典,从而可能对法官产生影响,也可能对法官产生更大的公众压力等等,这些负面因素所造成的不利影响,足以形成对正当程序的破坏,以至于剥夺了对被告的公正审判。

不过,因为没有关于相机的宪法禁令,各州基本上可以自由地允许或拒绝摄影镜头报导。到1980年代,相机禁令解除,有些州的法律允许现场的电视传播,但是,必须考虑辩方和检方的意见,最后,由法官酌情裁决。即便允许,也要在确保审判公正和保护隐私的政策下执行。

纽约倡导“允许在法庭上安装摄像头”的团体表示,纽约是美国仅有的两个不允许在审判期间在法庭上使用摄像头的州之一。 他们说,纽约的法律可以追溯到1930年代,当时摄影机声音大、体积大且令人分心,但今非昔比,有关相机/摄影机的法律已经“过时”了,希望电视能够让公众看到审判法庭的内部运作。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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