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23条重临|邓炳强:加盐加醋批议员或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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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2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张瑛瑜香港综合报导)23条立法后,批评立法会议员或区议员表现会否违法?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承认难以抽空评论,要视乎行为的意图和后果,“意图是给予意见,还是以偏概全?我虽然是讲事实,但只针对一个事实,不停重复地说、加盐加醋,用语气等故意,目的是要挑动,这就不一样”。

他在出席无线电视节目时指,23条立法咨询中的“煽动意图”罪并非新事物,2019年反送中运动后亦有相关案例,有人被判罪成,并明言23条是要“优化”相关法例。

至于“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罪,被问到2018年沙中线红磡站剪短钢筋事件,披露资料是否违法?邓回应,如果有人披露供电设施的地点和设计图,使他人有机会攻击相关设施,就很可能会危害安全,故涉基础设施的资料都有机会属于“国家机密”的范畴。他又指,“你影响政府声誉,就未必一定去到危害国家安全”,例如剪短钢筋的研究报告,以及有关铁路系统总掣的位置就是“两件事”。

他又称,立例目的是防止有人利用公职人员或承办商的身份透露资料,利用其身份透露一些“别人以为系机密慨嘢”,导致社会恐慌。

披露南丫海难等文件 未必符合公众利益豁免

政府考虑将公众利益作为窃密罪的抗辩理由,出席同一节目的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被问到,如果披露2012年南丫海难中的文件能否豁免,他回应称这“未必符合到”豁免条件。

林表明此豁免条件门槛相当高,如果事件涉及十分紧急情况、重大人命安全,到“唔讲唔得”的阶段,或政府官员有严重过失,引致公众利益受损,而且没有其他方法令公众得悉事件达到门槛;但南丫海难有死因庭可以处理。

被问到窃密罪是否针对网上“公务员Secrets”等群组,邓炳强只回应外国都有类似条文。

可阻被捕人见律师

咨询文件又引述英国的国安法,建议赋权警司或以上职级警员,可阻止或延迟被羁留者会见或咨询任何律师。

林定国称,此旨在避免律师假借法律为名,不是给予法律意见,而是可能通风报信叫同伙走,成为沟通渠道,延续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至于会否担心违反人权公约,林回应公约原则就是不能够不合理地拖延;但当局会平衡被告人咨询律师的权利,正考虑设机制,经过法庭程序进行,被告可提出相反意见。

邓炳强强调不会滥用相关法例权限,不是所有案件都会申请延长羁留期或延至上限,会视乎警方需要调查的时间,予法庭判断。@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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