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儿子受贿 辽宁前高官孙远良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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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5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报导)5月9日,辽宁省政协前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远良因受贿等罪被判死缓。其被指控,直接或通过其子非法收受财物,受贿财物总计近1.9亿元(人民币,下同)。

9日,辽宁省政协前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远良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公开宣判。孙远良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款20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孙远良被指控,自1997年至2022年,利用担任辽宁省辽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59亿余元。

2018年9月至2022年2月,利用曾担任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职权、地位等,通过其他公务员为有关单位谋取私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816万余元。

此次通报中,孙远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细节仅称通过其他公务员非法受贿。而此前,2023年11月30日,孙远良受审时,官方通报称,孙远良通过其他公务员为相关单位谋取私利,直接或通过儿子非法收受财物。

现年69岁的孙远良,早年在西藏任职,1982年起调任辽宁,曾任辽宁省朝阳市、辽阳市委副书记等,2010年10月起到辽宁省政协任职,2016年10月到2018年1月退休前,曾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孙远良于2022年4月9日落马,9月30日被开除党籍,10月29日被逮捕;2023年11月第一次接受庭审。(先前报导:二十大后首虎 辽宁前政协副主席孙远良被捕辽宁政协前副主席孙远良受贿1.87亿 一审认罪

开除党籍通报称,孙远良搞权色、钱色交易,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私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退休后仍不知止等。

在孙远良落马之前,辽宁省两个前副省长王大伟、郝春荣均被查。孙远良与郝春荣自2000年起曾在辽阳市共事近十年。

孙远良是近几年来第四名被查的辽宁省政协前副主席。辽宁省政协前副主席刘国强、李文喜、薛恒分别于2020年7月、2021年1月、2021年8月落马。

孙远良在任辽阳市委书记期间,曾积极跟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王大伟、郝春荣等上述官员多数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责任编辑:李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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