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强行拍卖争议土地 村民四处上告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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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8日讯】(中国舆论监督网记者李新德采访报导)一宗原本属于农民的土地,在未任何征用补偿的情况下,被安徽省太和县政府用行政手段办理了“划拨”出让手续,转而又以公开拍卖给房地产开发商,政府盆满钵溢,而300余户农民彻底失去依赖生存的土地,成为太和县又一批“下岗农民”。

这块土地到底是谁的

安徽省太和县城关镇桥北村张庄村民与该县棉麻公司长期以来因一宗土地权属问题多次发生争议,久拖未解,而让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2004年3月县政府却以 强行拍卖的形式将该宗地卖给开发商开发商住小区,拍卖所得近800万元未给群众任何补偿。失地群众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未能得到解决。

那麽这块土地到底是谁的?我们在从太和县土地局呈报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太和县棉麻公司与太和县桥北村委会张庄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报告”中清楚的看到, 早在1958年8月太和县成立城关轧花厂,当时征用城关镇张庄5. 56亩土地用于建厂,并于该村签订了土地买卖协定,由于所征用土地远远不能满足该厂使用,后又相继占用该生产队土地30余亩,但没有给予任何资金补偿,只 是解决了村民部分回销粮,并同意群众到该厂做杂工。1974年该厂再次占用生产队4. 5亩,双方发身纠纷,经县委、公社、商业局等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处理,直到1982年双方达成协定,1983年5月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轧花厂补征土地4. 5亩,纠纷问题才得以解决。

张庄村民告诉记者,1958年建厂时所征用的5. 56亩与1983年所补征的4. 5亩共计10. 6亩土地是通过合法程式征得的,而其余30亩土地只是租赁而不是征用,张庄村民从1958年至今也从未跟太和县人民政府和太和县棉麻公司签定任何征地或划拨手续。

由此可见该宗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应该属张庄集体所有,而不应该为太和县棉麻公司所有。

政府拍卖是否合法
原本属于张庄集体所有的土地县棉麻公司又是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呢?对此棉麻公司称:2001年9月14日,公司将申请递交到县土地局,以“原太和县轧花厂 用地手续在文革中全部丢失,无法查找”为由,要求土地局为其办理土地使用证。于是2001年9月至2003年8月间,棉麻公司分三次申请土地登记。

太和县土地局错误的颁证为棉麻公司披上合法“外衣”的同时也让给张庄村民争取土地的希望化为泡影。

2003年12月棉麻公司进行企业改制,2004年3月该公司经县政府批准对部分土地进行处置,处置土地面积为23. 3104亩并委托佳德拍卖行公开拍卖。太和县土地局依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及拍卖行成交确认书。并于2004年3月给太和县棉麻公司办理土地出让手 续。以每亩34万元价格拍卖23. 3104亩。拍得金额近800万元,县国资局收取了土地出让金191. 5万元,同时也对该宗土地进行了变更登记。并为竟拍所得者太和县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颁发了23. 3104亩土地使用权证书。用途为住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在土地所有权使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太和县土地局在违法办证、拍卖土地的同时也 给自己带来了后遗症,据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付主任徐辉向群众所说那样,今年来太和县的土地官司有60%为土地局败诉,2004一年内太和县土地局相继撤 换四位局长。

群众要求是否合理

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生命的根本,他们并不是一辈子都想当农民,如果土地被征用了,补偿了合理的费用,他们也愿意离开农村当个城里人,这样生活还能更好一 点,而矛盾正是在这里被完全激化,有关规定明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赔偿多少?赔偿的标准是什 么?怎样赔偿?遗憾的是这些细节化的条款并没有随着大规模的征地运动完善起来。因而某些人便能轻轻松松站出来充当集体,把利益揽在自己的身边,而集体真正 的主体,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则被无情践踏。

2004年7月15日,张庄几位村民跪拜在县委书记肖军面前祈求政府归还他们的土地,也正是因为这次跪拜,肖书记责令县土地局彻底清查该宗土地,并将结果 上报县政府。十天后土地局便向县政府呈报一份“关于对太和县棉麻公司与太和县桥北村委会张庄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报告”,报告中显示:通过询问居委会干部、 棉麻公司有关人员、查阅档案资料、现场勘察等形式,对上述土地权属争议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客观公正、依法办事原则, 提出以下处理建议:建议太和县棉麻公司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及统计局2004 年7月16日最新统计数位。对张庄村民土地补偿款按所在村民组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补偿,安置补助费按所在村民组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倍补偿,安置补助 费按所在村民组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倍补偿,扣除已征用10. 6亩,门面房占地3. 6749亩,剩余31. 2739亩为土地补偿面积。经计算应补偿给张庄村民271948元。可当这份报告呈报到政府后却没能得到批复,群众因此未能得到任何土地补偿。

我们在太和县土地局呈报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的一份调查报告中看到,张庄村民至今仍在为棉麻公司所占土地缴纳着农业税。

城市里有下岗工人,在下岗后讲的是再就业,因为城市里的机会与中国的农民相比要多得多,而那些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就只是靠土地生活,他们不求有多么的富 有,只是生存的基本维持。没有了土地,他们失地、失业、失家园,成为了“下岗农民”,那麽他们将彻底陷入困境。眼看着那片他们曾经撒下汗水、视为生命的土 地如今已将变成高楼大厦,他们的内心只会无比的痛苦。

当记者赶到太和县政府办公室对村民提出土地问题一事要求采访时,赵志强副主任称必须经过县委宣传部同意才行,并说这是县里的规定,当记者要求其出示相关规定的文件时,遭到拒绝。

至记者发稿时止,太和县人民政府仍未能给张庄群众任何答复,棉麻公司剩余土地仍在继续拍卖中,据群众反映县政府还将对个别上访群众实施拘留,对此我们将予以继续关注。

注:太和县政府曾有过制造假文件坑害农民的历史,记者也曾于2000年撰文“太和县18户农民丢了土地命根子”发表过,中央电视台也曾根据记者的新闻线索进行了采访报道。最终以政府败诉、赔偿农民损失20万元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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