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忠:更做覆舟水

罗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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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0日讯】洪哲胜按:

吉林省长春市的35岁中国公民仅仅在网上发表言论于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罗永永忠的《判决书》与《刑事上诉状》请参见 2003.10.18《民主通讯》。  

                    
我们接到杜导斌先生送来一本未署编者姓名的电子书,里面收集了罗永忠的百多篇网上文章。我们特地给予编排,分数期提供给读者们参考。希望大家上网给罗永忠讲几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话,同时介绍这位残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罗永忠:更做覆舟水

人民是载舟的水,人民也是覆舟的水,不能只做顺民,那是不会反抗的奴隶!

是人民惯坏了腐败,是大多数的顺民,愚民惯坏了腐败,民主人权是在我们天赋人权中的,是天然存在的,可我们呢,每个人都不去争取,即使是天然存在的人权可从不争取,那也不会有,是没有现成的民主人权!

人民要学会反抗!

当船是优良的,能乘风破浪的时候,人民就要承载它,当这条破船四下漏水,眼见的腐朽倒塌,那就要好无惋惜的覆掉它!

一个衰败的政党,低能的政府,人民要毫不惋惜的推倒它。

当然这个民主是历史上没有的,这个“和平演变”也和任何历史改朝换代不一样的!

载舟的水,是要有条件载舟的,那就是你必须是一条完整无漏洞的船,即使有一点漏洞,也要赶快补上,可漏洞多了,水渗进的太多了,多到大过船的浮力了,就是要沈的船了,江心补漏为时已晚了!

执政党也是一样,腐朽无能的政党,劣等的政府,就要推翻,建立一个民主人权的政府!

政府问题就是管理问题,管理本领的低下,就有权反对,根本不是政治问题!

要做覆舟的水,不做逆来顺受的草民,背叛人民的政府,就要推倒他,不民主,不人权,就要坚决反对!

因为已经是找不到一点爱它的理由了……

人民不应该是绵羊,人民应该是狼!

狼吃羊,就总有理由。人民就是一个个虎视耽耽的狼,也是随时都要淹没破船的巨浪!政府和执政党才会做小心翼翼的绵羊!(最少人民中要有这样的狼)

水的性格,德则载之,昏则覆之,堤牢水不溃,疏导不利,大堤千疮百孔,那一瞬而溃矣,水火不留情!

经常说“水亦能覆舟”,可是究竟什么时候是灭舟的时候呢?究竟是腐败到何种状态才会“覆舟”呢?

答案是“随时都有可能!”

(2003.1.8)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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