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刘水:争取100%的言论自由(下)

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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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6日讯】新兴网络媒体﹐以几大门户网站新浪﹑搜狐﹑网易知名度最高﹐虽然完全是企业化运作﹐但不意味着摆脱了新闻禁锢的制约﹐包括他们的公共留言版(BBS)。传统媒体被封杀的新闻﹐在网络里照样被屏蔽。更有甚者﹐在这几个门户网站﹑知名媒体网站和其他知名的社区网站﹐如人民网﹑天涯社区﹑凯迪的BBS﹐演绎着技术“文字狱”的变种病毒﹐即字词自动屏蔽﹐如﹕中共﹑江泽民﹑台独﹑独裁﹑专制﹑法轮功﹑颠覆……或者实行斑竹审稿制。当局不能见容不同声音的存在﹐显得极不自信。另外﹐官方有三万名网警日夜监控网络里散布的“反动﹑煽动和颠覆言论”。据国际无疆界记者组织披露﹐仅在2003年一年﹐中国逮捕在海内外网站发表不同政治观点的异议人士达50多人﹐这是当今世界非常罕见的镇压言论自由的恶行。

跟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毕竟拓展了言论表达的管道﹐为诉求不同观点提供了可能。特别是一些专业网站﹑企业网﹑个人网站﹐对传播不同的声音居功至伟。个人申请网站﹐远比申办一家报纸﹑杂志﹑电台要容易得多﹐不光是资金上的巨大差异﹐主要在于政府未限制个人办理网站﹐但这些网站会受到政府的严密监控﹐随时面临被关闭。比如民主与自由﹑北国之春﹑自由中国﹑不寐思想论坛。北国之春先后被关闭30多次。有些知名的表达异见声音的网站﹐永远被关闭﹐如﹕思想的境界﹑羊子的思想﹑大地网等等。那些尚存的著名的党外网站﹐之所以能够存命﹐一方面使用了国外代理服务器﹐限于技术手段﹐网警一时难以关闭﹐但也不排除安全部门有意网开一面﹐以发现那些图谋“反党”者的罪证。北京四君子﹑刘荻﹑欧阳懿﹑罗永忠﹑杜导斌﹑孔佑平等人﹐都是因为在网络上发表不同政治观点文章﹐而被构罪逮捕的。某些人被指证在海外发表文章﹐显出当局构罪的枉法和滑稽。法律没有禁止中国公民在国外发表文章﹐那么﹐就不构成定罪的理由﹔其二﹐给他们定罪的那些所谓反动文章﹐在大陆网站都有发表﹔其三﹐即使假定限制公民在海外发表文章﹐那么﹐当局能禁止海外人士访问大陆网站吗﹖

可以预见的是﹐互联网正在拓宽言论自由的空间﹐并且将推动中国新闻自由的进程﹐但不容乐观﹕互联网仅为言论自由提供了一种可能。没有法律保障的言论自由是虚幻的。即使宪法确立保护公民自由表达的权利﹐但是﹐宪法没有司法化﹐政府的公然违宪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使得《刑法》第105条第二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为当局镇压异见者的武器﹐这正是因言治罪的邪恶所在。杨子立四君子﹑罗永忠﹑杜导斌等50多名讲真话的良心犯﹐他们穿行在黑暗的地狱里﹐身影孤单﹐饥寒交迫﹐但是﹐他们却把自由﹑光明和温暖留给了大多数。他们是中国8000万网民的先导者﹐弥足珍贵﹐可敬可佩。中共逼迫这些诚实的人﹐成为自己的反对者﹐让他们别无选择。

争取言论自由﹐光靠网络远远不够。网络的传播面﹑影响度﹑社会动员力都很有限﹐跟传统媒体相比﹐仍然属于弱势媒介。打破“报禁”﹐民间办报﹐才是最终解决方案。争自由的路途﹐洒满了血泪。一寸自由﹐一寸血。同是东方文化传统的日本﹑韩国﹑台湾就是例证。我们的自由自己不去争﹐靠谁﹖言论自由只是民主社会的第一步﹐无法绕开﹐也不能绕开。
200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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