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马州保护行人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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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4日讯】大纪元华府日报记者杨飞编译报导/去年﹐戴尔‧比尔‧布朗罗特(Del. Bill Bronrott) (民主党-16区)发起一个允许地方政府设置照相机的法案﹐希望能借此帮助逮捕违反交通规则的汽车驾驶人。法案是通过了﹐但是却被马州州长给否决了。

据华府一家本地报纸Connection3月17日报道,今年这个法案被重新提了出来﹐但稍微做了改动。

这次这个法案的范围被缩小了一些﹐只适用蒙哥马利郡及乔治王子郡及其管辖范围内的城市。照相机也仅容许被装置在住宅区及学校范围﹐行车速度低于每小时35英哩的地方。

这个法案还包括一个天黑后的供应设备﹐寿命是五年。

布朗罗特说﹐“这是一个领航计划﹐使我们有机会再试一试这个技术。”

由超速罚款征收来的钱将归为装置照相机地区的管辖政府所有。布朗罗特说这个法案本意不在于钱。

他说﹐“我们的目标是安全性及阻止意外发生﹐是要恢复我们的住宅区及学校附近的安全及稳定。”

布朗罗特指出在收费站上未付款者都会被摄像机拍录下来。布朗罗特说﹐“我们州内早已强制执行拍照了。“

布朗罗特同时还致力于另一个法案的通过。这个法案将藉由降低罚款以增加法案的强制性。目前未停止等候行人通过人行道是”构成入狱的犯罪行为(jailable offense)“.

这意思是﹐被控违规的驾驶人必须出庭﹐理论上Bronrott认为这是完全合理的。问题是当驾驶人必须出庭时﹐开罚单的警察也必须出庭。警察每开一张罚单﹐就得上法庭一次。假如警察不会因此成天被束缚在法院﹐他们就可多开罚单。

新的法案将废除因未停止等候行人通过人行道而”构成入狱的犯罪行为“的部分﹐将其改为更典型的行车违反交通规则。

这种犯罪行为最高罚款仍为$500﹐驾驶执照上会有一个点数(one point)的记录。被开罚单者可直接缴付罚款﹐或是选择出庭替自己辩护。

布朗罗特说﹐”我们认为降低一些刑罚将可更好的强制法案的执行。“

这个法案已于3月12日在马州众议院司法委员会通过﹐在移到参议院审核之前必须在整个众议院通过。(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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