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梅案中贺贝两家诚信和文化价值观受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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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魏德、何清心综合编译报道) 在美国历史上,有些涉及华裔的案件在一开始就震撼人心、影响巨大,而有些最初却是鲜为人知,但它的过程和结局同样震撼人心,产生巨大影响。达拉斯晨报(Dallas Morning News)5月19日给出8个这样的案例,其中一个就是近来在华人社区以及部分美国人中造成巨大反响的贺梅(Anna Mae He)案.

贺梅案之所以引起各界关注,不仅是因为在5月13日巡回法庭法官罗伯特-蔡尔德斯(Robert Childers)做出颇受争议的判决:小贺梅仍归杰瑞-贝克和路易丝-贝克(Jerry and Louise Baker)抚养,终止贺绍强和罗琴的父母权;也不仅是因为在判决不到两周之后,贺家的律师提出上诉,因此可能会使最终的裁定推后两年,这其间贺贝两家,尤其是被夹在其中的无辜小贺梅,又要在众目睽睽下在这场纠纷中至少再遭受两年的煎熬; 而且更重要的还是因为贺梅案引发了华美人士对诚信和文化价值观的重新审视。

亚洲周刊(AsianWeek)5月28日刊登尼修卡(Joyce Nishioka)标题为“贺家对贝克家: 诚信和文化价值观受审视”(The Hes vs. the Bakers: Credibility and cultural values under scrutiny)的文章,对贺梅案中所揭示的诚信和文化价值差异作了反思。在这里我们将文章的主要内容介绍给大纪元读者,文中各位人士的评论不一定代表大纪元观点。

文章说,一个问号始终萦绕在5岁的小贺梅的心头,这个小女孩是发生在孟斐斯的一场介于亲生父母和养父母之间抚养权诉讼的核心。

所有问题的焦点是:谁应该抚养小贺梅?文章说,在一边是贺家,一对贫困的夫妇,漂泊不定;他们法律诉讼过程中曾经声称由于文化的差异,令人费解的美国法律系统,以及贝克卑鄙的手段才致使他们签署了抚养协议。在另一边是贝克家,一对中产阶级的基督教家庭,有四个亲生子女,因为全力争取小贺梅而变卖家产,几近破产边缘。

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在华人中出现两极分化。文章说,大孟斐斯华人联合会主任,贺家的发言人纪才(音, Cai Ji)说,孟斐斯的华人社区在此问题上分成两派,分歧很大。

贺绍强通过留学来到美国,在孟斐斯大学获得商业博士头衔。1998年一名中国女学生指控他性骚扰,因此学校开除了他。文章说,从那时起,他只能非法的在美国居留和工作。尽管对他性骚扰的指控没有成立,但他们家还是面临被遣返的可能性。

文章引用纪才的话说:“因为此事的性质,华人社区对此看法十分不同。”“一些人认为他们使华人蒙羞。人们认为他们非常可耻,只不过是想通过这个方法能够养家糊口生存下去。性骚扰的事,他逃脱了法律的惩罚,不再是个问题了,但是人们不会原谅他。”

两对夫妇 两个故事

贝克家和贺家的争执从1999年小贺梅刚刚出生不久被送去寄养就开始了。贺家说他们考虑到当时他们的经济和法律问题,只是想给小孩找个临时的家,他们指控贝克家从一开始就企图收养小贺梅。

纪才说,在三个月的寄宿协议其间,贺家曾经想把小孩送回中国和亲戚们住在一起,但是贝克家说服他们让孩子留在美国。在寄宿协议过期后,贺家决定继续让孩子留在贝克家并授予贝克家抚养权。

纪才说,贺家是在贝克家的要求下才这么做的,因为贝克家告诉他们为了把小贺梅纳入他们的健康保险计划中,必须有抚养权。

一年后,贺家想要回他们的女儿,但是贝克家拒绝了,纪才说。贺家向法庭请求终止贝克家的监护权,但是青少年法庭考虑到贺家的经济和法律问题,裁定贝克家获胜。

2001年,贺家在小贺梅2岁生日时去看望她,但是当他们想把她带走时,贝克家叫了警察,警察勒令他们离开贝克家。

纪才说,贺氏夫妇不敢去贝克家。他们不知道他们有权去看望他们的女儿,也不知道根据田纳西州的法律,如果父母四个月不去看望孩子,就会被认为是放弃孩子了。就在刚刚过了四个月后的一个星期,贝克家向法庭申请终止贺氏夫妇的父母权,一年后的2002, 贝克夫妇被授予监护权。

纪才说:“对我们许多人来说,我们认为这是玩弄手段。贝克夫妇通过关系渠道,法令知识和更强大的律师来操纵美国系统来否认和破坏这对中国夫妇。”

纪才的说法代表了华人社区中相当一部分人的观点,但是另一部分华人则站在事情的另一面。

诉讼过程中的诚信和文化价值观问题

文章作者说,与纪才的观点相反,在采访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贺氏夫妇并非受害者。贝克夫妇的律师,拉里-帕里思(Larry Parrish)也指出:“贺氏夫妇在华人圈里不受欢迎,尤其是在孟斐斯大学校园里的华人更不喜欢他们。他们在那里很难交到朋友。”

文章引用帕里思律师的话,列举贺氏夫妇在诉讼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撒谎行为。贺氏夫妇在法院指控那个控告贺绍强性骚扰女士的丈夫时,罗琴指控那个男人在一家孟斐斯的中国商店里踢她肚子。但是,一个从香港来的医生作证,当时没人打她。文章说,帕里思称贺氏夫妇的宣言里充满了谎言:“因为医生的证词,这场欺骗性的民事诉讼,从第一天开始就被法庭扔出来了,而且对那位丈夫的欺骗性的犯罪指控甚至根本就没有立案就被法庭否决了。”

文章引用帕里思列举的其它谎言之处。帕里思说,贺氏夫妇在头三个月的寄宿协议到期后请求贝克夫妇收养小贺梅。但是,贺氏夫妇在认识到要想留在美国就必需保留对贺梅的父母权,他们就改变主意了。即使这样,在那之后,贝克夫妇仍然把小贺梅当做女儿,贺氏夫妇把贝克夫妇看做小贺梅的父母一样。帕里思说:“贺氏夫妇请求贝克夫妇如果可以的话,出面送小贺梅去基督教会学校。他们说艾米(Aimee,贝克夫妇的亲生女儿)的出生(比小贺梅小一点)使他们很高兴,因为贺梅有一个可以一起长大的妹妹。他们还询问艾米的未来。”

帕里思说一年后,当贺氏夫妇向法庭申请终止监护权时,贝克夫妇感到受到伤害。杰瑞-贝克来见贺绍强想要达成双方理解。在会面其间,双方起草了一份协议,协议中写到:“我们会继续目前的协议,允许贝克夫妇抚养贺梅到18岁。”

文章说,在今年二月开始的抚养权案件中,这份协议书被贝克夫妇当作证据,但贺绍强在法庭上说,那是一个“1”不是“18”,然后他解释说中国人有时说“ONES”,那个“8”不是“8”是“S”。文章作者认为他在美国法庭神圣誓言下撒谎,并认为他的撒谎和掩盖似乎更证明了这是18年的协议。

一桩远超出公平还是歧视的案子

从诉讼过程中所涉及的取证范围,辩控双方律师所辩论的焦点,以及这个案子所暴露出来的诚信和文化价值观问题来看,这桩案子已永远超出仅用公平还是歧视所能概括的范围。

文章说,纪才批评法官蔡尔德斯的判定是带有种族歧视色彩的。在法庭聆讯其间,涉及到很多问题,包括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中国的贫困生活水准,中国女孩不受重视的陈词滥调,儒家文化鼓励说谎等。而且,法官还提到贺家肮脏的小屋里散发出古怪的味道,作为他裁定贺氏夫妇不是合格的父母的证据之一。法官在裁决里写到贺绍强“表现出一种标致着欺骗和不诚实的行为模式。”

“作为中国人在整个案件中,我感到很痛苦。”纪才说:“我们家庭价值观被提及,(包括)我们家庭价值观的延伸,即人们互相之间如何照顾各自的孩子们。”

文章说,但是理查德-高顿(Richard Gordon),罗琴的律师,说诉讼中并没有有目的的歧视存在,并说“是不同的文化背景影响了贺氏夫妇理解在贺梅被贝克夫妇照顾其间所发生的事。”

高顿形容他的客户看到这个结果时十分狂燥,异常沮丧,悲伤,愤怒,他说不管贺绍强同贝克夫妇签过什么协议书,罗琴从来没有参与过任何谈判,也没有放弃对贺梅的父母权。

“她毫不掩饰地反对放弃她的孩子。在田纳西州,如果一个母亲想要放弃她的孩子是有程序可循的,而在这个案例中并没有这么做。你必须去法庭放弃你的父母权,然后你有10天的时间可以改变主义。记录十分清楚罗琴女士从来没有想让别人收养她的孩子。”

文章引用纪才的话说,贝克的律师用的手段等同于人的个性谋杀。贺绍强每天从上午10点工作到晚上10点,每周工作6天,而罗琴在家照看孩子。

“(尽管)他们住的是一居室的公寓,且只有最少限度的家具,但和法官描述的相差甚远。”纪才说:“他们拥有一个梦想但是现在破碎了。他们在过去4-5年里一直在生活的谷底挣扎,但幸存下来了。他们对很多人都不信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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