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和平里强拆系列刊登

肖红艳 八年沉冤 何日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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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赵子法报道)肖红艳、鞠鸿怡、王宝钢同是北京市和平里四区的居民,香港《前哨》杂志(2000年2月号)描述北京城北侧的和平里地区:“是个环境整齐安静 地理位置很好的居住小区,该和平里,是五十年代苏联专家援华时修建的一片灰色二层楼建筑,当年受苏联建筑思想影响,楼房盖得墙厚房高结结实实,住个百八十年不在话下。但是,八年前(1996年),李鹏和罗干统管下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看中了和平里这块地方,他们要给司局长们盖几幢高楼住宅,但是,这个目的他们不告诉当地的老百姓,他们为了自己的企图取了一个悦耳的名字–和平里地区危旧房改造。苏联人留下的房子是旧了点,但是根本不是什么危房。

中共中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略称国管局)一纸令下,他们从此失去住居,流浪街头,国管局欺骗居民,‘危旧房改造’改造成部长们的豪宅,据说国家教育部长陈至立就住在这里。现在这里的豪宅区戒备森严。

拆迁中,欲用生命抗争国管局横敛暴夺不公的大学毕业生肖红艳在强拆中被烧的惨不忍睹,公安法院联手销毁证据,肖红艳至今辗转病榻,痛感生不如死。

鞠鸿怡和她离休老干部的父亲流浪街头,老父亲上访各个部门和中南海,去年76岁时惨死在上访路上,临终他含恨告诫:共产党就是卸磨杀驴。鞠鸿怡自述八年来奔走于北京各个上访部门,晚上住在广场野地,每天的喝水都难以解决。

拆迁公司设圈套骗王宝钢不知情的老父亲签定‘霸王合同’,王宝钢申诉他损失59万多元得不到解决,国内上访求助无门,万般无奈,呼吁世界人权组织媒体关注我们的生存权,我们的生存权已经被野蛮的剥夺了,维权是我们最基本的要求:我们要居住权及归还我的财产。

本报将分篇幅刊登北京市和平里四区被强拆居民三人的不同遭遇。

下面是来自肖红艳和家属的读者投稿:

肖红艳:八年沉冤 何日青天

家住北京地坛东, 原本生活幸福中,
中共中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假借危改盖豪宅, 官官得益勾起来,
口蜜腹剑曰造福, 实乃强盗赛土匪,
更有法政两相助, 栖身小屋被强抢。
可怜一芥弱女子, 虎狼面前寻公理,
屋内洒油求对话, 祈望法官施公正,
哪知法官匪中匪, 野蛮砸门引火起,
焚屋烧人眼不眨, 事后还要把脏栽。
被烧重残不忍睹, 蒙冤受辱心更苦,
丈夫说理遭毒打, 身染恶疾无力医,
老母忧愤患中风, 至今未愈留余症,
幼女四岁陪住院, 七载已过遥无期。
漫漫八年上访路, 中央地方路无数,
被拘被打被车撞, 警察车里是常客,
地狱生活举债度, 几番被逐无归处。
可叹恩爱一家人, 遭遇拆迁苦无边,
天子脚下尚如此, 人间活路太沧桑,
跪地仰面问苍天: 公理何在?道义何存 ?

肖红艳原住北京市和平里四区,96年8月接到中共中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现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的危旧房改建拆迁通知。97年7月,在肖一再强调“未收到房地局的《裁决书》,且按拆迁条件最低可回迁一居或外迁两居,而将其执行到四十里外的一居室明显不公”的情况下,东城法院对肖进行强制执行。执行中肖为了给自己争取一次申辩的机会,在屋内洒了油,希望法官能顾及她的生命听自己申诉。然而,法官毫无顾忌,令人野蛮砸门引燃大火,将肖烧伤致残,住院至今已有八年。




八年来,有关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11岁的女儿已在医院生活了7年;丈夫为讨公道被国务院拆迁办的七、八个人毒打入院,又得了重病,因无钱没有得到及时治疗,至今都在用药物维持;母亲去找法院说理,孙法官说:你以为法院的大门这么好进吗?被轰出门外,后因过度悲伤和操劳患了脑溢血,至今行动不便。

医院又起诉了肖,法院判肖限期离开医院。肖周身90%以上的瘢痕,无法在正常条件下生存,若现在离开医院只能是死路一条。肖无钱治病无钱吃饭无处安身,孩子教育急需用钱。

八年来,在医院解除对肖的监管限制后,肖拖着残疾的身体和丈夫四处求告,近百次被警车拉走。2004年1月7日,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门前,在众目睽睽之下,被驶入院内的轿车撞伤,险些再次丧命。

肖和丈夫都是大学毕业,原本有着安稳的工作幸福的家庭,可如今全家却靠着施舍、救济、拖欠、举债痛苦度日。

在此事件中,中共中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先,肖要求有条件地增加居室(加钱或调换旧房),是合情合理的,也是有先例的。拆迁办甚至还通知肖去看房,只是临时又反悔了。正是他们的一事多策,出尔反尔导致了矛盾的产生。国务院给职工改善住房本无可厚非,国家也给他们拨了足够的款项。可是他们的一些人,却联络各方,牟取私利,对被拆迁人榨了再榨。

其次,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的裁决,即不符合程序,也不能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甚至他们都没有裁决的资格。因此他们所谓的《裁决》是无效的。

(1)与拆迁方没有达成任何协议。根据《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按拆迁方案的最低标准肖也应是回迁和平里一居室。而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将肖竟然裁至四十里外的石景山的一居室(拆迁方都从未跟肖说过这种方案),明显不公。《仲裁法》第七条规定: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3) 从96年至今肖未收到过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任何文字性材料。甚至从未见到过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人员。根据《仲裁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正是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的肆意妄为,滥用职权,激化了矛盾。最后,法院的人员导致了惨案的最终发生。法院本是执法机构,却助纣为虐,违法“执法”。

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第六十四条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当肖向法院提出未收到《裁决书》时,法院应提供收到证明。若无法出具证明,就应驳回执行请求,或责令重新有效送达。否则法院的行为就不合法。
(2)法院有义务告诉肖应有的权力和可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3)法院不应拒受肖的诉讼、申诉和申请。不应拒绝肖求见法院领导的请求。(诉讼: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滥权不公;申诉:未收到《裁决书》;申请:暂停执行。)
(4)法院在“执法”的过程中,在可预见后果的情况下,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无视生命和安全,让民工突然砸门致使火起,且在第一时间逃离现场,导致了惨案的发生。在数十名警务人员的包围中,将病卧在床的肖烧伤致残。而肖并非反对执法,只想在执行前见一见法院领导,为自己再争取一次申辩的机会而已。

法院的行为即野蛮又违法。名为执法,实为践踏宪法!

从肖接到《拆迁通知》至今已有八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局长们早已住进了坐落于地坛东侧的豪华漂亮的大楼。当年的和平里派出所、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等关联方全都在和平里以自己或亲戚的名义分得了房产。当年实施强制的东城区法院执行庭庭长李丙戌,离职后成了拆迁公司的一分子。当年的管片警察刘伟,因为只分得了一居室还曾当街大骂过。而肖虽然保住了性命却肢、体、面目皆非,终身残疾。因无人付费早已停止了治疗。一家三口一直在医院举债度日,凄惨苦盼!八年了,肖的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痛苦伴着泪水,熬过一个个日月。八年了,人生能有几个八年!肖拖着残废的身体从地方到中央在有关部门之间求告着,有关方面不是不管,就是推诿、拖延甚至欺骗,至今无果。肖常常喊问:苍天啊,何日还我青天?!

在此,我们恳请您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此事,还我们一个公道!让我们早日脱离苦海,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我们现在还强挺着、苦撑着,是因为我们还相信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党有能力改变这一切!
肖红艳及其家属
2004年7月于鼓楼中医医院

国务院管理局巧取豪夺残害平民
–录自香港《前哨》杂志 (2000年2月号)

北京城北侧的和平里地区,是个环境整齐安静 地理位置很好的居住小区,该和平里,是五十年代苏联专家援华时修建的一片灰色二层楼建筑,当年受苏联建筑思想影响,楼房盖得墙厚房高结结实实,住个百八十年不在话下。

有情之家生于无情时世

该小区二十六号楼二层靠东边一间向阳的局室里,住着本文女主人公肖红艳一家。1990年,肖红艳毕业于辽宁省阜新大学,获地质专业学士学位,同时还获得了吉林大学涉外经济管理专业学位。获双学士学位的她毕业后分配到北京一家公司工作,不久,与同学姬果田结了婚。93年,肖红艳那搞了一辈子甜菜研究的父亲去逝了,这一年,她的女儿姬宇婷降生了。丧父的悲伤与添女的喜悦交集在她的心上,她把孤独寂寞的母亲从东北接到北京,想让辛劳一生的母亲在自己身边颐养天年。当时丈夫毕业后分配到了山西,为了夫妻团圆,他舍弃了那边的工作。来到北京找了一份工作。虽然一家四口祖孙三代只有一间房子,但日子过得平静和美。

1996年李鹏和罗干统管下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看中了和平里这块地方,他们要给司局长们盖几幢高楼住宅,但是,这个目的他们不告诉当地的老百姓,他们为了自己的企图取了一个悦耳的名字–和平里地区危旧房改造。苏联人留下的房子是旧了点,但是根本不是什么危房。

司局长盖豪宅瞄上民居

为了给国务院的司局长们挤出地盘,他们是这样做的:原小区的二层灰楼每幢有住户约三十户,两幢楼加起来有六十户,他们用两幢旧楼的地盘盖起一掌六层的有十个单元的居民楼,每个单元二十四户人家,整幢楼可容纳二百四十户人家,原来八幢旧楼的住户他们用占两幢地盘的一座新楼就给拥挤地解决了,空出的地盘就成了司局长们的宅地所在。

这个冠冕堂皇的“危旧房改造”是在1996年8月告知此地居民的,此时,肖红艳的女儿长到三岁。那一年肖红艳不幸患上了淋巴结核,照顾女儿的责任就落在了母亲的身上。动员搬迁时,肖红艳向拆迁办公室的办公人员诉说了自己家庭的情况,希望能得到一个两居室的安排,自己多交一些钱或者分一个高楼层 朝向差一点的房子也行,可是拆迁办的人不答应。在肖红艳的一在坚持下,拆迁办公室的人又说给你两居室也行,不过不能回到和平里,只能给你分到远处去。肖红艳说和平里离自己上班的地方只有十几分钟的路程,自己身体不好,无法承受每天上班的远途。

过了两天,拆迁办公室的人通知肖红艳,说他们领导要找她谈谈,她去了,见了一个人自称是东城区房管局的。肖红艳问你们领导不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吗?拆迁办公室的人耍起流氓嘴脸说这也是我们领导。房管局的人要她说明情况,并作了记录,记录完让她签字。肖把记录要过来一看,觉得记录断章取意,她问房管局的人:“你看我家四口人在这住,你写两口人,虽然我丈夫 母亲户口不在这儿,但我们是一家人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住啊。”她拒绝签字。

籍法制名义欺压百姓

此后,拆迁办公室的人又找到她,让她搬走,她不想走,来人便说你要是不走就给你强制搬到远处去。过了两天,东城区法院的人找到肖红艳,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经让东城房管局作出裁决,命令肖红艳一家搬走,东城房管局又向东城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日期是1997年7月15日,要把肖红艳一家强制搬到京郊石景山区鲁谷小区一个单居室居住。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东城区房管局–东城区人民法院联合起来对付一个弱女子,这是政法勾结的一惯伎俩。如果你老百姓敢不服我,我就用法律的手段狠狠地报复你。

北京共产狗官禽兽不如

在七月十五日之前,肖红艳又到法院去找院长,法院院长拒绝接见。到这时,肖红艳彻底绝望了,在她的心目中,人民法院是保护人民的,可是法院并不保护她,她绝望,只想自己保护自己了。七月十五日这天上午,她把自己一人反锁在屋里,门口顶上桌椅板凳等家具,又在门口地上洒下汽油,然后坐在屋里等着。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拆迁的人来了,派出所的人来了,法院的法官法警来了,一个姓孙的法官在门外叫肖红艳出来谈谈。孙法官说和我谈就行,肖红艳说你解决不了问题。

怕死贪官将弱女往死里逼

这时,满屋都是浓烈的汽油味,法官在外面躲在一边叫民工用大锤上前砸门,门被砸开的一瞬,剧烈的摩擦使屋内的汽油爆炸燃烧起来。据一位住旁边楼的邻居讲,当时他看见肖红艳家窗子冲出一个巨大的火球,把窗子也崩离了楼体。据肖红艳事后讲,当时她身上着了火,她抓起一块湿毛巾捂在脸上,求生的本能促使她向门口冲去,可此时门被从外面关上,也许外面的人怕火烧到外面,她哭叫着女儿的名字,哭叫警察救她,这时她丈夫已被法警押进楼下的吉普车中,丈夫听到楼上着火的消息,立刻就晕倒在车上。后来,肖红艳挣扎着逃出门外。

国务院管理局见死不救

皮焦肉烂的肖红艳被送到医院,抢救需要钱,这时法院溜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溜了,多亏肖红艳的单位派人送来三万块钱,才使抢救能够顺利进行。

警察灭迹封锁消息

此时肖红艳一家的家产已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为了封锁消息,警察把现场包围了,不允许拍照,第二天,便将现推为平地。

肖红艳的母亲去找法院评理,第一次去,法院让她进去说明情况,第二次去,法院把老太太轰了出来,说你以为法院的门是那么好进的吗?

堂堂国务院拳打脚踢被害人

为了避免老人家过于伤心,亲友将肖母送到东北大儿子处暂时安身,肖红艳的丈夫找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拆迁办公室,在那里遭拳打脚踢,毒打一顿。

从表面上看1997年7月到现在,两年多过去了,和平里地区国务院的司局长们的公寓楼已经盖好,这些官老爷们正在陆续搬入新居,肖红艳拖着她烧伤面积百分之九十的躯体躺在病床上。就在这悲惨的处境中,肖红艳的女儿上了小学一年级,面对如此惨痛的变故,年幼的女儿的目光里已永远失去了孩子的童真,有时候她边为妈妈搔一搔身上的伤疤,边问妈妈:咱们什么时候能回到自己的家呀?听到女儿的问话,肖红艳泪如雨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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