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郑贻春:没有自由的中国新闻报导

郑贻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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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6日讯】据无国界记者组织五月三日新闻自由国际日在巴黎召开记者会上介绍,中国大陆新闻自由面临严重挑战。《南方都市报》主编喻华峰与程益中被审判,就是中国打压新闻自由的证明。中国民间舆论普遍称,官方之所以对南都主编进行打压,是因为《南方都市报》曾对被执法人员打死的大学生孙志刚案和中国爆发萨斯(SARS)进行了系列跟踪报导。无国界记者组织非常关注在中国被逮捕的新闻工作者和网络异议人士,包括已经入狱多年的前新华社记者高勤荣、前文汇报大连负责人姜维平、异见人士黄琦、杨子立、何德普等。

一、中国记者没有报导自由。目前,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大陆有六十一人因为自由报导而遭到中共关押。这些包括记者在内的网络异议人士,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可以自由地从事写作与报导。这是中共实行新闻封锁和大搞社会主义文字狱的无耻证明。其他从事各种媒体工作的新闻工作者在中宣部的严密指令下,对于社会生活的重大问题根本不能从事自由的报导和自由的评论。被认为有违政策的真实报道,都要遭到彻底封杀。中共的新闻检查制度,又是非常严厉的。其主管部门是中宣部。而相应的审查,又非常繁锁,有各种各样的党纪、中央文件、领导讲话等名目繁多的严格制约,可谓禁锢重重。所有的党控媒体,盖无一例外地实行三级审查制度:一、记者必须自审。记者必须按照党的宣传指导进行采访报导,而不能违背中共及其党魁的指导思想;必须严格按照中宣部的指令办事,而不得愈越雷池一步或半步。中宣部不允许报导的,则坚决不能报导。这就是说,记者的活动必须在中宣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比如,江泽民及其领导的中宣部支持伊拉克独裁者萨达姆。中国记者倘若写出与之相反的观点,写出支持美英联军、反对萨达姆独裁专制的相关报导,问题恐怕就会变得很严重了。从事这种报导的记者就不得不面临社会主义制度所可能或必然赋予的巨大苦难。所有的记者都必须步调一致地写出萨达姆是伊拉克人民拥戴的领袖,美英联军是侵略者等诸如此类的不实报导。因为不这么写,就不能发稿。在写作之前,记者必须严格审定自已的文章和报导,看是否与中共及其党魁的思想相一致。不一致,就不是伟光正所欢迎的新闻报导,因而就必然被枪毙。即便违背自己的良心和意愿,某些记者也不得不按照党的要求作以违心的报导。虽然在报导中泯灭了自己的人性和良知,但毕竟符合极权专制主义党的无耻要求,毕竟发出了千篇一律的而且是毫无个性的声音。奖金不少,工资不少,职称还能混得个中级、高级乃至于最高级,终究还能当上一个不犯所谓政治错误的社会主义记者乃至于名记。中共建政之前,中国新闻界有不少具有独立思想和个性鲜明的新闻记者。这些记者在头脑中根本就没有后来执政的中共所具有的种种限定,种种制约,也没有那么多让人无所适从的恐惧。他们可以独立自主地、客观地,并且是随心所欲地报导。可是,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红朝成立之后直到今天,五十多年已然过去,回头算一算,中国大陆又有几个算得上是具有独立思想、文笔生动而且是个性鲜明的记者呢?回答只能令人遗憾地是:没有几个。刘宾雁恐怕算是一个,但像他这样的记者确实太少,实属凤毛麟角。为什么刘宾雁能够成为有独立思想、个性鲜明和文笔生动的著名记者呢?因为刘宾雁没有那么多清规戒律,也不失童子之心,故此他才敢于放言无忌,敢于揭露社会生活的黑暗,敢于痛斥张狂的邪恶势力。他根本就没有遵守党控媒体所严格要求的歌功颂德和莺歌燕舞等的陈规陋见。像这样直面现实的记者,不还是不能立足于大陆,而终于被撵到美国去了吗?也有一些记者进行实事求是的报导,但由于违背了中宣部的指令,由于违反了党的所谓的宣传纪律,于是就被中共以种种莫须有的罪名关进了社会主义文字狱。剩下来的记者,谁还敢自找倒楣地进行自由报导呢?连大气都不敢出,连小气都不敢喘,就只能唯唯喏喏、噤若寒蝉,就只能歌功颂德、献媚邀宠,就只能随着顶戴花翎的高帽随风唱影地闻之起舞了。由此看来,作者自审制,确实把中国记者都给搞得人心慌慌,人人自危。除了写出一些吹牛拍马、极尽献媚之能事的平庸之作而外,几乎很难写出惊世骇俗、震袭发聩、宏钟大吕之佳作。这,正是为什么五十多年的社会主义制度竟没有产生出来几个值得一提的新闻记者的原因之所在!

二、除了作者自审制之外,另一个就是编辑审查制。编辑审查很厉害。凡是不符合党的宣传需要的稿件,到了编辑审查这一关,都得统统地给予封杀。凡是不利于中共统治的报导,都得彻底取缔无商量。编辑看稿件,首先要看你这个报导有没有影响党的统治的不良之因素。编辑得按照中共及其党魁的指导思想来审查记者的报导,并决定是否予以刊用。比如,中共及其党魁不允许提政改。如果有记者或读者写了谈政改的稿子。编辑一看,第一个印象就是这个根本不能登。因为上峰有令,不允许谈政改。哪怕你这篇稿子写得非常精彩,道理非常清楚,对中国人民的自我解放有百利而无一害,对中国全面现代化的建设事业有很大的好处,但由于中共及其党魁不允许提政改,其后果必然是,这样谈论政改的好文章只能遭到枪毙的凄惨命运!编辑审查这一关,简直有如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党控媒体的编辑尽职尽责,就是要把党的极权专制主义那一套思路,通过文字、声音、图象等方式变成广大愚民自觉不自觉地接受的社会主义强权就是真理,官帽就是一切的标准。与其说是编辑审查,莫不如说他们是在制造使中国人浑然不知的无所不在的让人慢性中毒的毒素。只有使社会主义奴隶们踏踏实实地固守住卑躬屈膝的奴隶地位,党控媒体的编辑们才算是完成了党和人民所赋予的光荣而无耻的愚民责任。编辑审查制,是党控媒体维持自身运转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新闻审查制度的基本方式。倘若审查的不好,或一不小心让某篇不合时宜的文章发表了,比如,某一篇不按照中宣部的要求所写的报导,或是一篇与中宣部的口径不一致的新闻出现在报纸、杂志、电台或电视台上,那么,这个问题就会被认为是很严重的。编辑就可能被降职处理,工资就要受到影响,奖金就要被取缔,待遇就要大大地降低。所以,哪怕为保住自己的饭碗,哪怕出版后谁都不愿意看,编辑们也要使出吃奶之力,千方百计地枪毙任何具有独立思想的稿件,都得千方百计地封杀可能引发上级领导不满的好文章、好消息。这,正是为什么中国大陆的党控媒体的诸多报道毫无新闻价值可言的原因之所在!

三、除了编辑审查之外,还有就是总编终审制。总编一但发现有不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独立文章,有违反中共及其党魁意志报导的漏网之鱼,就要行使斩立决的最后权力。比如,六四十五周年纪念日来到了,有人写一篇讲述六四大屠杀的文章,哪怕文章写得再怎么好,编辑首先就要封杀,到了总编这里,那就更是毫不客气。总之,六四不能提,压根就不能提。谁要提六四,无论编辑或主编,都要统统地倒楣,都要统统地遭到整肃。因为中共及其党魁认为,六四大屠杀,杀得有理。六四就是中共大屠杀的有理之日。再比如,中共腐败也不能随便提,揭露中共腐败的稿件或报导,即使编辑通得过,总编也可能或必然通不过。因为中宣部给所有党控媒体的总编们发出安民告示:不可以随便报导。不可以轻易报导。一切报导都要以新华社报导为准。一切报导都要与中宣部的口径相一致。在任何一家党控媒体,记者自审制、编辑审查制、总编终审制这么三级审查制,使任何一种独立自主的思想,使任何一种独立自主的报导,使任何一种事实真相,都极有可能并且常常处于被封杀、被剿灭的状态之中。除了党控媒体的自身审查制之外,中共的各级官僚几乎也都是新闻的严厉审查者,中共的各级组织几乎也都是新闻的审查部门。对此,中共恐怕是从来都不会承认的。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对于新闻报导,常常从鸡蛋里挑骨头,而且总能发现一些所谓自由报导的所谓影响稳定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苗头。党控媒体内部的三级审查制和党内官僚的逐级审查制相结合,构成了使所有真相都基本丧失新闻价值,使所有报导都丧失客观反映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闻报导,这就是:没有客观,而只有中共官僚的主观;没有公正,而只有中共及其党魁意志的偏颇;没有全面,而只有中宣部所指示的片面。

一、 党控媒体不可能反映事实真实,只有民办媒体才能真实地表达民意。

诚如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的一切媒体,无论报纸、杂志,还是广播电台、电视台,抑或出版社,都是由中宣部一手掌控的。这就是说,一切都是官办的。当一切媒体都是党控的、官办的,一切的新闻报导也就必然和自然地打上了官方的色彩。进一步说,所有的新闻媒体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官方愚弄人民的御用工具。广大民众要想从官办媒体上了解事实真相,用李白的一个诗句来讲,就是”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就是说,无论听众也好,还是观众也罢,人们都不可能从党控媒体上了解某个事件的全部事实真相及其来龙去脉。其形成的必然结果是:党需要你知道什么,你就可以知道什么;党不需要你知道什么,你就可能什么都不知道,你就极有可能两眼一抹黑,瞎子一般地走上一条无比宽广的欺诈之路。这个欺诈之路的名字,叫做共产谎言或社会主义弥天大谎。比如,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在有东方明珠之称的香港,有五十万到一百万之多的港民发起了反对中共二十三条立法的大游行。这个消息全世界都知道,但只有中国大陆的党控媒体根本不予报导,一个字都不提,一个声音都没有,仿佛根本就没有这码子事儿似的。党控媒体为什么不把这个事实真相告诉给十三亿中国人民?为什么中共要搞新闻封锁?从中共新闻控制的半个多世纪以来的表现来看,这是中共及其党魁实行愚民统治的一贯伎俩,这是毫不新鲜的厚颜无耻,也是一贯胡作非为的与时俱进。不把事实真相告诉给人民,相反却要给掩盖起来,这就叫做欲盖弥彰。中共认为,如此一来,中国人民就会成为脑袋浆糊糊、且围绕党魁意志瞎转旋舞的泱泱愚民了。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共及其党魁通过长期的新闻封锁和舆论控制,确实达到了为保权维党而产生出一代又一代愚民的阴暗卑鄙的战略图谋。这是中共反人类、反文明、反现代化的极端无耻,这是与中国大陆全面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背道而驰的流氓恶棍之所为。通过封杀事实真相而制造愤青,而制造愚民,而制造不明事理、不辨事非的群氓。这是中共及其党魁对人类文明所犯下的罄竹难书的滔天罪恶。为了全面彻底地封锁新闻,为了不让中国人民知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中共及其党魁不惜一切代价,建立对<美国之音>的干扰台,对<自由亚洲>的干扰台。据业内人士估计,建立一个干扰台的价值,相当于建立一个同样规模的广播电台。可见,中共及其党魁在封杀人们的思想方面是多么地不遗余力?!中共的所作所为和北朝鲜金正日的无赖政权几乎一模一样、毫无差别。朝鲜劳动党要求朝鲜人民必须收听平壤人民广播电台金正日的声音,而不能收听任何其他电台。朝鲜人要想拥有一台收音机,必须到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待公安机关把所有其他电台的频道都给删除之后,只留下平壤一个电台,才算符合金家社会主义专制王朝的恶法。如此一来,朝鲜人民就只能收听到金正日和朝鲜劳动党的一种声音了。应该认为,朝鲜的伟光正和中国的伟光正在流氓无耻这方面,可以说是具有绝对的一致性的。朝鲜与中国都是共产极权专制主义国家,都是以剥夺人民知情权的方式造成普遍的愚昧。在实行人类历史上最残暴的共产法西斯专制统治的中国大陆,究竟有多少中国人因为子虚乌有的所谓的偷听敌台罪,而被中共判处长期监禁或惨遭屠杀?实非难以计数!中共为了防止人民拥有不可剥夺的知情权,竟建立了规模达三、四万之众的网络员警体系,其目的就是要封杀中国人民与外界勾通的能力。中共近几年来丧心病狂地逮捕并审判在网络上发表自由言论的异议人士,直要把一个自由自在的互联网变成为一个禁锢重重的互联网。中共的所作所为,无异于把中国人民的眼睛给蒙上,把中国人民的耳朵给堵上,把中国人民的鼻子给塞上,最后又要把中国人民的嘴巴给封上。因为只有两耳不闻窗外事,才能毕躬毕敬听党话;因为只有成为愚民了,才能够亦步亦趋紧跟党。这种极为愚蠢的局面,必须加以彻底改变。改变的重要方式就是,建立愈来愈多、能够发出独立声音的私营媒体。目前在中国大陆,还没有一家是民办媒体,没有一家民营广播电台、电视台,没有一家民营报纸、杂志,没有一家民营出版社。一切都是极权专制主义党控的,一切都是极权专制主义政府官办的。由五十多年的党控媒体所形成的极权专制主义之癌,应该由千百万家私营媒体加以有效的治疗。如是,中国才可望进入一个自由报导的新时代!

二、 新闻报导必须冲破中共大一统的党天下,必须有反对党的存在,才能使记者们拥有报导的自由。

没有反对党,只有中共的一党专政,新闻舆论是不可能获得真正的自由的。与中共持不同意见的反对党的存在、发展与壮大,乃是社会正常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新闻报导自由的良好的社会生态。允许反对党存在,尤其允许建设性反对党的参预国是,对于中国大陆的全面现代化建设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论的。它能够从反面激化中共沉睡已久的活力,它能够使中共加速自身的变革,它能够使现存的政治力量进行优化组合,从而为社会的文明发展和历史进步提供强大的动力。反对党的存在,是自由新闻舆论生存的天然基础;自由舆论发展,同样会反作用于反对力量和反对党的健康成长。自由舆论,有益于诞生出中国大陆全面现代化建设与发展所需要的具有人类文明普世价值观念的记者、编辑、主编,有益于形成新闻从业人员作为无冕之王的独立、真实、光荣而且不朽的历史地位。允许反对党存在的社会环境,是一个允许自由舆论存在的社会环境;不允许反对党存在的社会环境,同样是一个不允许自由言论存在的社会环境。故此,解除言禁与解除党禁,应该被认为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甚至应该看做是不可或离的有机整体。言论自由将为政治自由铺平道路,政治自由会给言论自由提供强大的组织力量。此二者,实为相辅相承、相得益彰。

三、 新闻要自由,必须确立<新闻法>、<记者法>等与新闻自由有关的法律。

要以现代化的法律意识创建适合于中国大陆走向全面现代化,并切实保障新闻自由报导的<新闻法>,也要创建保护记者权利的<记者法>。八十年代初,某些有识之士建议中共中央制订一部<新闻法>。当时大权在握的中共元老陈云曾经表示:<新闻法>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建立的,想当初我们共产党人就是钻了国民党<新闻法>的空子,在国统区办了各种报纸宣传中共的主张。如果我们再搞出一个<新闻法>,那岂不是让别人钻了我们共产党的空子吗?所以<新闻法>不能搞。中共元老陈云的一番话,基本上代表了中共中央及其头目的一般想法。让每一个新闻从业人员无法可依,无所事从,让充满人治的中共进行随心所欲地统治,并受到中宣部肆意妄为地主宰——-中宣部口出法随地发布毫无法治的各种指示、各种要求和党纪条例等等,使中国大陆的新闻报导永远处于一种领导说得算、朝令夕改、几无章法可循的意识形态化的紧密严酷的禁锢之中。这也是为什么改革开放二十五年至今,仍然没有一部<新闻法>出笼的原因之所在。估计只要有伟光正的英明领导,<新闻法>将永远不会成为中国大陆的现实,而只能存在于千百万个深受中共新闻检查制度其害的新闻从业人员的梦想之中!悲呼!不能再搞中共宣传部今天发一个文,明天又发一个文等政策性规定来对新闻机构进行紧约束机制那一套了。一切都要有章可遁,有法可依。新闻报导以及新闻从业人员都应该遵循具有现代文明意义的<新闻法>或<记者法>而行事,并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这是使中国新闻报导走向正规化、现代化的明智之途。依靠法律治理新闻,总比依靠拍脑门的官僚主义决策方式,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四、 要使中国大陆的新闻事业走向自由,取消中宣部应该是个好办法。

中宣部是围剿并取缔中国大陆新闻自由的罪魁祸首。在长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瞎胡整事业中,中宣部一直当仁不让地担当着掌控全国各级各地新闻媒介的政治任务。中宣部给各个新闻单位派发社会主义顶戴花翎的官帽,中宣部给每一个新闻媒体颁发必须照办的共产指令,中宣部密切注视每一个新闻媒介的每一个动静。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大陆,倘若有任何一个党控媒体胆敢不听从中共宣传部的口大哈四方的指令,那就必然遭到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惩处;倘若有任何一个新闻媒介从业人员胆敢自作主张地报导有违上级指示精神的案例,他就必然地大倒其霉,他的下场就必定不容乐观。中宣部罪莫大焉!中宣部是中国大陆新闻自由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取消中宣部,这是恢复新闻自由的必经之途!这是中国大陆走向全面自由的正确选择!

五、 现行的党控媒体在破除中宣部的恶劣影响之后,应该按照企业化的现代组织方式重新组合。

对于各级各地的党控媒体,可以按照股份制的方式加以改造,可以按照联营的方式重新组合。总之,中国大陆目前的新闻机构必须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逐步全面地放开,逐步实现自身的市场化。这一方面有利于更正党控媒体的垄断地位,另一方面又有利于新闻媒介走向无比广阔的新闻市场。新闻作为精神产品,是可以自主经营的;新闻媒体作为生产新闻和生产有深度报导的组织机构,无疑应该按照企业化的方式从事自身的新闻经营等活动。新闻从业人员,是新闻企业的管理者或从事文字、声音、图象等制做的相关工作人员。所有的新闻机构通过企业经营的方式而使自己从以往紧密严酷的党控媒体的不良状态中完全彻底地解放出来,并成为独立自主的新闻生产部门和自主的无主新闻企业。千百万个无主企业的自主的新闻媒体,将受到新闻市场的无情检验、评判与筛选。合乎公正、客观、真实、全面等新闻本质的新闻媒体,将在新闻市场中迎风破浪、扬帆远航。而那些不遵循新闻本质的新闻媒体,由于其不能真实、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社会真实的不良之作为,无疑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应有命运。新闻媒体由此将成为非政治化的清静场所。新闻媒体要远离一党专政黑暗的政治化;新闻媒体将彻底更正由党文化所带来的陈腐不堪的意识形态,而以非意识形态的特征显示自己的自足存在。非意识形态,就是不允许存在对于思想的重重禁锢,就是要彻底打破极权专制主义对于中国人民的长期束缚,就是要从思想观念上解放中国人民拥有无限创造力、无限想像力以及无限潜力的广阔而豪迈的自由心灵。

二零零三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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