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良庆:和平、理性、非暴力的不同维度

沈良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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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日讯】随着寡头主义改革陷入权力市场化和权贵私有化死胡同,制度化腐败和贫富两极分化导致社会冲突愈演愈烈。中共当局利令智昏,不能适时启动政治体制改革,反而严厉打压来自民间的一切抗争活动。在宪政民主的路径选择上,“和平、理性、非暴力”一直是中国人权民主运动的主流诉求。这并不意味着人权民主运动注定是软弱无力的,只能祈求自上而下的改良,也不意味着宪政转型过程注定是温良恭俭让的,不会导致激烈的社会冲突。配合中共当局“稳定压倒一切”的叫嚣,学界也掀起一股“保守主义”思潮。

从新左派、新权威主义到新黑格尔主义、新传统主义、新保守主义、新……主义,这股“保守主义”思潮花样不断翻新,作出各种媚态争奇斗艳、合纵连横,甚至不惜神经兮兮地向西方世界反对形形色色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新自由主义抛媚眼,可谓意乱情迷,只要“保守”就好!由此制造出一堆堆学术泡沫和思想垃圾,目的只有一个:维护一党专制。因此,这股思潮在问题意识和诉求目标上迥异于“和平、理性、非暴力”的人权民主运动,也迥异于西方国家建立在个人价值观和自由秩序之上的保守主义。

其实,传统是由无数的现代层累加上的。现代则是由既往的传统进化生成的。撇开具体的问题意识、社会条件和诉求目标,现代与传统、激进与保守无所谓好坏之分。以洛克与卢梭而论,二者之别并不在于谁更传统、保守,谁更现代、激进。强调“自由”的洛克由其现实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出发,更注重个人自由和权力制衡;强调“平等”的卢梭则由其浪漫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出发,更注重所谓“人民主权”。面对暴政,洛克并不软弱、保守,激进地认为人民有反抗暴政的天赋人权。卢梭追求直接民主的“人民主权”则难以落到实处,甚至蕴藏着能够转化为极权主义毒素。

为了达到“告别革命”目的,这股思潮不惜似是而非地借助反思“5.4”新文化运动和法国大革命中的激进主义为专制主义辩护,全然不顾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人曾经激进地反传统。陈独秀是激进主义思潮的代表,更是中国共产党创始人和领袖人物。胡适则是主张宪政的自由主义者,而非保守主义者,对共产主义更是退避三舍。法国大革命的腥风血雨恰恰是绝对专制导致的结果:绝对权力带来绝对责任,绝对真理带来绝对谬误。事实上,早在路易16被送上断头台之前,英国国王查理1世就因为单方面改变税收结构、侵犯人民主权而于1649年1月被国会处死。

17世纪的资料表明,尼德兰联省和英国在近代民族国家的竞争中胜出,是在权力制衡条件下得以选择保护财产和自由的产权制度,在人口增长情况下首次摆脱收益递减的马尔萨斯抑制,实现了长期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西班牙和法国尽管有优越的初始条件(如外部税源、自然秉赋),政治发展却大为落后。代议机构为了稳定和秩序,拱手将税收控制权交给国王。国王的专断意志和权力,阻碍了财产和自由的发展,导致两国在竞争中败北。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引用理查森的话说:事情的真相是:“任何时候登上英国王位的最强大的王朝只有当它不超出国家规定的限制时才是强大的。”英国和法国走向资本主义时有限专制和绝对专制的不同约束条件,造成了保守和激进的不同路径选择。

首恶乃是一党专制。党凌驾于国家之上,就不会有宪法秩序和共和,不会有持久的和平、理性、非暴力。唯有宪政民主才能带来宪法秩序和共和,为不同利益的博弈提供和平、理性、合法的政治斗争通道。面对忽左忽右、忽激进忽保守的中共当局,人权民主运动也应当有激进和保守两个不同的维度:严格保守个人自由;高奏向一党专制发起猛烈冲击的激进号角!(2005年2月22日)

--转载自《民主论坛》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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