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中宣部公布新闻记者管理新规定

标签:

【大纪元3月23日讯】日前,中共中宣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公布了新闻记者管理新规定,严格媒体管理。

据联合报3月22日报导,中共中宣部对大陆十五万名记者的编采行为公布新管理规定,要求所有记者编辑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拥护共产党领导,做好新闻报导的工作。

据了解,《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是中共中宣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的。规定要求,新闻采编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树立政 治意识,以正面宣传为主,支持改革开放,为人民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要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等;媒体被要求多报导光明面,不要“渲染”黑暗面;媒体刊登新闻必须同时刊登记者姓名。

同时规定还定出了处罚规则,违者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记者证。凡被吊销记者证的新闻采编人员,自吊销之日起,五年之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者,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台政府高层:新加坡台海议题立场渐微调中立
美国糖尿病患者三分之一不自知
巴西两岁女婴被绑41天付赎金后获释
宰肥羊 中国敲诈健保费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