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2004年度报税答问(8)

标签:

【大纪元4月2日讯】问:我是自雇者,有自雇收入,有哪些费用可以用来抵减收入?

(答:按照税法规定,自雇经营者可以扣减与生意相关的费用,这些费用必须是为了取得收入并且合理。一般情况下,可以扣除的费用有:广告费、坏帐损失、执照费、会员费、运输、邮寄费、银行借款利息及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保险费、维修费、管理费、餐饮、娱乐费、汽车费用、办公室费用、办公消耗品、律师会计师费用、商用房屋的地税、房租、工资及福利、差旅费、电话及水电气、交际费。

作为自雇人士,其扣除的费用必须保留所有收据或可以证明的文件,如发票、银行账单等,且至少需保留六年。对没有证明的费用或不完整纪录的收据,税务局抽查时会要求您作出详细、合理的解释。税务局还可能会对不实文件或纪录不全者予以强行课税、罚款,以至诉诸税务法庭。税务法庭会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行为、投入经营资本的多少、经营计划、企业的性质、雇员多少的因素进行判断。

问:自雇者如何判断某项费用是否与收入相关?

答:税务法庭测试企业(或一项经营)的重要内容是:企业(或生意)的建立必须是为了追求合理的利润为目标,而不是为了避税。因此,纳税人的一切经营费用、成本都必须与所要取得的利润目标相关。“相关”与“合理”即为判断一项支出能否抵减收入的标准。例如,针对同一性质的工作,雇主支付给配偶的工资高于一般职员,显然不合理。再如,陈先生作为自雇者,承揽装修工程,平时在家办公联系业务,三口之家租住两间房屋,却要求将所有的房租、水电费均计入其自雇的费用,税务人员会指出这种做法不”合理”。(待续)

(蒙特利尔德坪财务公司 提供)

您如果有个人或生意上的税务问题,欢迎用电子邮件传给depingiandc@yahoo.ca(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美国报税系列(六)﹕减税技巧近在眼前
皇后区报税咨询讲座5日开讲
电子报税便而捷 早申报早退税
加拿大2004年度报税答问(4)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