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状告地方政府的农民代表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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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9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采访报导) 福建省福州市狮山村农民状告地方政府占用征地补偿金事件最近有了变化,农民代表林正旭(音)等人被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家属透露,警方威迫证人作伪证,当他们要向法院说明时,又被拒绝出庭。

1995年到1999年,福州仓山区狮山村大片耕地被镇政府非法出让,前期出让土地补偿金两千三百多万元,农民称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后期七千多万元,大家也认为没有补偿到位,并指控钜额土地补偿金被村镇干部挪用和贪污。农民上访告状近十年,却仍然不能解决问题。

现年四十岁的林正旭(音)是狮山村农民代表,多年来他和大家一起检举、控告当地政府,上访北京,结果惹祸上身。去年年中被福州方面从北京截访回福建,非法软禁,严刑酷打。

香港《亚洲周刊》最新一期称,今年一月,当局指控林正旭组织村民冲击市政府。3月2日福州市仓山区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4月19日福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决定维持原判。

星期一,林正旭的妻子陈月燕对本台表示:“4月16号定的法官,19号判决书就出来了,三天时间就出来,二审没有开庭,就是也没有查清事实,按原判判下去吧!”

据《亚洲周刊》称,当局根据第一证人林章生(音)和第二证人林丰江(音)的笔录指控林正旭,但两名证人其后分别在书面证词中表示:他们是被迫作伪证的。2002年1月,仓山区城门派出所把他们抓走,强迫在预先写好的笔录上签字,他们没有看过笔录,不知道写的是什么内容。

陈月燕说:“城门派出所仓山区威胁他们:你不听就判刑什么的。当时开庭的情况是这样的:本来是公开开庭,他把人头都控制掉,不让村民进去;后来律师叫证人出庭作证,那个法官说:你证人在外面,没办法出庭作证,要在庭内才可以作证。当时林正旭也请求法官:证人,包括作伪证的人,要当庭对质,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作为法的事情啊!”

对于福州中院的判决,研究中国大陆法律的香港中文大学的王有经(音)教授认为:“如果有证人宣称他有新的证据,而且是不同的证据,法院应该暂时停止审判,接受这些证人出席法庭来作证。这才是完全根据法律的程序来办事的。”

于此同时,在仓山征地案中另一位农民代表–闽侯县青口镇的吴中凯,也因所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刑。吴中凯星期一对记者表示,去年七月警方指控他参与策划起草罢免涉嫌贪污征地款的福安市委、市政府负责人,吴中凯说,他被关了九个月,结果判了九个月—-

吴中凯:“我关多久判多久,以前软禁在闽侯宾馆两个月,我就问他:我到底是犯了什么罪?你一直把我关在这里面?我就绝食了。后来才给我关到肝炎病医院去,肝炎、肺结核都混在一起,就待在里面四个月,过去在看守所待了三个月,才判。”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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