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中国权力授受过程中的官位买卖

何清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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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5日讯】观察一国政治状况的最佳切入点,应该是该国的官员任免制度。从这个角度来观察中国,倒是可以发现中国为政治学研究所做的独特“贡献”:权力授受过程中的官位买卖为学术研究提供了一个罕见的分析样本。近两年来腐败官员当中因出卖官位而知名的几位“大鳄”有:出卖官帽高达260多顶的黑龙江省绥化市委书记马德,陕西省商洛市“卖官书记”张改萍,而山西省长治县原县委书记王虎林更是创了纪录,在离任前夕一举批发了432顶官帽。

  可悲的是,这些买官卖官行为既非中国官场的偶发现象,也非少数官员道德水平低下所产生的恶果,而是中国政治权力授受过程中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不过,至今被揭露出来的还只有政府中低层级中的买卖官位,省级及更高层级的官位买卖目前还是不宣之秘。

  由于腐败泛滥成灾,用传统的方法研究腐败已经远远不够。故此中国在有关腐败的研究中,已经出现了专门化倾向,比如“商业贿赂”专研究与经济有关的腐败,而对“买官卖官”行为的研究,已经纳入“国家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的重点课题。

  一个名称为“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的研究报告前一段时期出炉。该报告主持人王明高为“买官卖官”总结了四种方式:“越级”买卖、“合法”买卖、“公开”买卖、“批发”买卖。

  其实,这四种方式并未囊括全部方式以及买官所花费的全部费用,除了买卖官职时所发生的费用之外,还有每年必须交纳的官位维持费用。对于拥有官位出售权的卖官者来说,将某个官位出售一次,可以得到一笔贿金,比如4万元。如果严格遵循5年一届的规则,那就意味着5年之内这个职位只能为卖官者带来4万元的收入。对卖官者来说,这种一次性买卖显然无法达到“收益最大化”。因此,除了一次性的买官费用之外,买官者还需要支付维持费用。

  要想逼买方支付维持费用也不难,只需将官员的任职期限变成不确定的,可以长达数年,也可能短至几个月;买官者任职之后不再上交维持费用,卖者就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买者的职务,将其从肥水衙门调至清水衙门或者级别相等却不任实职的闲散官员。因卖官者手握任免大权,买官者获得官位后,基本都会付出维持费用,逢年过节以及上级官员家人婚丧喜庆包括生病时,下级的送礼就是维持费用,这笔费用一般是该官员凭借权位可能获得的灰色收入的几分之一--卖官者对于自己手下的官位可能获得的灰色收入心中有数,送少了绝对不行,会影响上下级关系,不利于保持官位。

  买官者的费用来自何方?答案很简单,来自任职时期的灰色收入。其主要途径是侵夺其任职地的公众利益。以乡镇长为例,他们获取“灰色收入”最常见的途径是:在发包公共工程时收取建筑商返还的高额回扣、处理“超计划”生育罚款、发放救灾扶贫款,乡镇企业的承包或出售等等。

  正因为当官在中国是一本万利的买卖,故此,中国年轻人的就业首选是考公务员。今年上海调查最受年轻人青睐的七大行业,结果排首位的竟是吃公家饭(即做公务员)。根据统计,今年全国报考公务员人数已接近100万人。

  有人将目前中国官员的卖官比之于清代的纳捐制度,这完全忽视了两者的本质区别。首先,清王朝是家天下,朝廷卖的官职是自家的,大多情况下是因为战乱、灾荒,政府遇到财政困难才卖官鬻爵。在正常情况下,卖官鬻爵颇为朝廷清议所诟病。而现阶段中国的卖官者只是权力的代理人,官位买卖完全与公共利益无关,只是官员个人贪贿敛财的手段,所得的卖官收入并不上交朝廷,而是完全收进卖官者私囊。其次,清王朝卖官鬻爵的恶果如皇室倾覆、法统断绝等,全由朝廷这个卖家自身承担,而中国官员卖官所导致的恶果却由社会公众买单。

  通过上述对比,人们可以看到,在目前这一专制政体下的买官卖官机制,是一种比封建王朝家天下的纳捐制更恶劣的卖官机制。任由这班贪官污吏如此这般闹腾下去,只会使中国陷入一种国将不国的困境。

--载自《华夏电子报》第164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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