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家天下:县公安局副局长竟是黑帮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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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5日讯】2005年1月,陕西山阳县发生一起抢劫要案,罪犯姚鹏被抓获。经审讯,他交待他们的老大就是该县公安局副局长何奇,另一名逃犯何锋正是何奇的胞弟。由此该县黑社会团伙浮出水面。多年来,该团伙从事抢劫、敲诈勒索、放高利贷、卖淫,搞得当地乌烟瘴气、混乱不堪,没人敢管。

  何奇48岁,1975年应征入伍,退伍后到山阳县漫川派出所工作,1992年被任命为城郊派出所副所长,1995年又被任命为所长和城郊区党委副书记,1997年,又当上了城关镇党委副书记兼城关派出所所长,2000年被任命为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并当上了县人大代表,直至东窗事发。

  何奇利用权势保护,发展了一个二十多人的黑社会团伙,不仅有组织,而且有自己的帮规。以何奇为首,骨干分子包括党军宏、李建峰、姚鹏、何锋等人。例如放高利贷,团伙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暴露何奇,不能讲资金来源;而且不管用什么手段,都要把钱连本带利收回来。

  何奇在任镇党委副书记兼派出所长期间,从幕后操纵,利用职权让冯彧斌和徐新银出面买下县招待所和另一地盘,开了两家歌舞厅,从事卖淫。何奇充当保护伞,并协调对外关系,暗下拉生意。何奇还派人到湖北招募“服务员”,并亲自选中两名女子,在歌舞厅做暗娼。对卖淫活动,何奇常常亲自驾警车接送。

  这伙黑帮以放高利贷为主要犯罪活动,并从中发展出一套方式。首先,他们寻找那些有经济实力、但无社会靠山的工厂主、建筑承包人等。当他们急需资金时,就设法与他们接近,然后报请何奇同意,把钱放出去。一般以一个月或是半个月为限,当次先扣20%的利息,利滚利。当贷款人无力偿还时,就用“超小时罚款”,进一层敲诈盘剥。他们甚至有组织地逼迫借款人借高利贷还钱,一步一步把贷款人更深地拖进陷阱。仅1998年至2003年,何奇就以高利贷敲诈17起,受害人次上百,涉案金额达460余万元,非法敛财340余万元。

  2002年4月28日,某砖厂主姜启月,因资金周转困难,找李建峰借钱。李与何奇密谋后,借给姜5万元,月息20%,贷期一个月。姜头两个月,按时付了利息,第3个月,一时没交上。何奇便以超时为由,每小时罚款1,000元。到第4个月姜的利息已经欠到10万元。后来姜还清了5万元的本金,但所欠的10万元利息又转成了本金。这10万元,姜用了24个月才还清,光利息就付了48万元。一笔5万元的高利贷,何奇从姜启月身上盘剥了64万元。2003年7月,姜启月因为还不上钱,何奇指使手下把姜劫持到家里,用手枪指着姜的头,威胁说如果不还钱就毙了他。

  2005年夏,何奇被逮捕。山阳民众为之称快。有人感叹:“感觉山阳的天都蓝了!”可是人们不禁又问,一个黑帮老大,如此为非作歹,为什么能当上县公安局副局长、区党委副书记、人大代表?他是怎么当上的?是谁提拔了他?他的后台又是谁?

--载自《华夏电子报》第164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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