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正新:“双规”查贪,犯法在先!

穆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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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9日讯】贪官污吏无疑是应该查办的。但国家有法律,有执法机关。一切肃贪必须在国家法制体系内进行。不得以法外手段进行。“双规”是在国家司法体制外扣押公民,本身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违法的“肃贪”,在还没有查清任何事实之前就先破坏了国家法制。其对国家的危害一点不比腐败轻。试想共青团也对违纪团员进行 “双规”,民盟、农工民主党、作家协会、鞋厂老板、健身俱乐部等等都以“双规”对待有嫌疑或者对领导不敬的人,谁还能安生过活?整个国家将成什么样子?

政党扣人,就是犯法。政党不是司法机构而是社会团体,无权对公民采取强制手段。不管什么党,不管执政还是在野,都是一样。这是世界各国一致的规矩。在西方是如此,在东方、南方和北方都是如此。中国也不例外。中国法律并未允许任何社会团体抓人扣人。“双规”做法毫无疑问已经触犯了中国刑律。不管其动机如何,犯法就是犯法。违法必须追究。中国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行动起来解救被非法扣押的中国公民。检察机关应当立即搜集证据起诉中国共产党的有关组织。一旦查明犯罪事实,就应当依法对该党负责人判处刑责。更重要的是,还应该取缔那个违法犯罪多年,前科累累的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

守法的中国公民应当奋起以合法手段保护自己和亲友的权利。我建议陈良宇、邱晓华的亲属立即拨打110报警,正式明确地要求中国警方尽速查明并解救公民陈良宇和公民邱晓华。我建议所有曾遭受“双规” 非法拘禁手段侵害的中国公民及其亲属认真汇集证据延聘律师正式向检察机关举报中共纪检会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建议公民在突遭“双规”手段侵犯时立即向警方报案,同时依法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受害公民所在单位的同事亲友应当设法保卫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必要时将非法从事“双规” 活动的现行作案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所有在职的中国官员都应积极地帮助遭受非法“双规”侵害的中国公民讨回公道,同时坚定地促进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取缔“双规”。取缔“双规”,不但解救目前的受害人,还能防止各位官员们自己将来遭受“双规”的非法侵害。于人于己于国家于社会都有利。不要等到自己遭遇“双规” 侵害时才来后悔!

中国公安司法机构接到报案后是否作为,那是另一回事。作为守法的中国公民,无论有关机构作为或不作为,自己都要先尽到公民守法义务。如实报案、正当起诉,正当防卫等等都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如果中国公安司法机构接到报案后不作为,则守法的中国公民应当寻求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的救助。应当汇集证据委托境外机构向任何愿意管辖的司法机构提起诉讼。总之要积极争取国际力量一起来制裁中国共产党的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

“双规”是中共破坏中国法。这是毫无疑问的。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国家保护,公民未经检察机关批准不受逮捕。依照中国法律,司法机关以外的任何团体都无权抓人关人。私营企业不得以“维护厂规厂纪”为由抓人关人,执政党也不得以“纪律检查”为由抓人关人。抓了关了就是违法犯罪。

“双规不是逮捕。我们将贪污分子移送法办时都正式办手续经过检察院批准才逮捕。” ,一些共产党干部振振有词地辩解道。但这是一种流氓式的辩解:它故意把宪法禁止的逮捕限定为“正式逮捕”。好像“非正式逮捕”就不受宪法约束似的。天下没有这种歪理,中国社会不应当容忍这样的流氓逻辑。试问,我们可以允许“非正式杀人”者和“非正式强奸”者逍遥法外吗?假如“非正式逮捕”就不算犯法,那么每个单位都可以先把人抓起来逼供,然后再“正式办手续移送法办”。这样的话,大家还怎么活?中国宪法禁止的非法逮捕,决不是什么“正式逮捕”,而是一切非法抓人关人的行为。我们不能允许“非正式杀人”和“非正式强奸”。当然也不能允许“双规”。

一切支持反腐肃贪的公民都应该同时反对“双规”查贪。中国早已有完整的公检法机构,也制定了一整套法律规范。任何政党都无权在法律之外另搞一套。双规是私设公堂,以党代法的恶行。它有着鲜明的黑社会组织特征:“管它什么国法王法,这圈子里老子说了算”。它是共产党沿用数十年的黑色传统。它在以前曾叫做“隔离审查”等其他名堂。它的实质是让中共领导人对下级干部和党员拥有生杀予夺的法外特权。就像黑社会老大可以任意抓打甚至杀害成员一样。一个干部算不算“贪官”,不由国法来衡量,而要靠“上级”的好恶来判定。一个党员干部,只要“路线”对了,即便有贪腐淫乱行为也当作“小节”对待。就像高岗和林彪在有权有势的时候能够“正常地”淫乱和吸毒一样。而一旦“路线”出错,得罪了第一把手,那么他的所有“小节”就会被通通翻出来问成大罪。“双规”这种法外特权服务的主要目标并不是党员的纯洁而是党员的忠诚。这样的制度实际上使国家法律被弃置。其结果只能促使官员们重视效忠而藐视法律,更加积极地利用权势去逍遥法外。

一个国家的法律必须能够同等有效地约束和制裁执政党。否则一切“法制”都是空谈。中国执政党随意抓人关人,是中国迟迟无法建立起法治社会的根本原因。这种恶习危害中国社会,拖累中国文明的进步已经有好几十年了。现在都到21世纪了,中共仍然顽固地企图保留它那丑恶的“党魁党鞭抓人权”。这是该党对人类文明进步的公然藐视。每一个崇尚法治的中国公民都应该奋起与之作对。这不但是为了保护自身免于遭受非法党规的侵害,更是为健全国家司法制度,从而更有效地反腐肃贪。(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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