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报告指中国普遍存在酷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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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申华采访报导)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诺瓦克三十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使用酷刑的现象仍很普遍。他还谴责中国“以招供为主”的司法制度,而且使用酷刑的警察不受惩处。

诺瓦克在他去年年底到中国考察后提交的报告中说,在中国,消除酷刑最大的障碍是司法机构脆弱和司法体系缺乏独立性,另外地方保护主义也阻碍了减少酷刑的努力。

下面我们来听听两位中国法律专家如何看待酷刑,他们是北京的法学博士滕彪和李柏光,本台记者申华主持。

记者︰中国“以招供为主”的这种司法制度,其实很早就受到法律界的重视,而且政府也有措施在改,但为什么这个问题总是解决不了呢?我首先请教一下滕彪先生。

滕彪︰公安部门的官员他们有一种压力,要求大案、要案必须要在限期内破案,然后还有一些对犯罪率的要求,就是对社会治安的一些要求。这样他们就通过刑讯逼供的方式来获得口供,然后再通过口供再找其他的证据。这个在公安部门破案的过程中,是非常普遍的做法。

刑事被告人还有犯罪嫌疑人,他们的人权就很难得到保障。再加上没有司法的独立,没有公民对权力部门的监督,也没有新闻的自由对这些严重问题的监督,所以导致这个现象非常普遍也很严重。

记者︰李柏光先生,如果口供总是作为作案的证据之一的话,难免就会形成逼供啊、酷刑啊,其实最根本的还是要解决口供这个问题是吗?您觉得呢?

李柏光︰我觉得诺瓦克先生说中国的司法制度的软弱,导致刑讯逼供的普遍存在,他这个是说到了点子上。我觉得诺瓦克先生说的司法制度的软弱,是有以下几个原因导致的︰第一个,我们知道,中国的政治制度不是一种民主宪政体制,所以在这种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司法必然是不会独立的,因为我们的司法制度也是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个是受迫害的公民缺乏一种通过法律来追究实施迫害的司法官员的这种意志力和决心。就我所知,很多人在监狱里和在看守所里被殴打被暴打,但是事后这些受害者很少有说通过法律程序,来追究那些作刑讯逼供的警察的。

还有司法独立的软弱,还表现在当事人遭到刑讯逼供,但是他们最后在法庭上要翻供,而法官往往不敢坚持正义,不允许甚至也不敢追究那些刑讯逼供的人的责任,最终司法体制的软弱,除非中国建立了民主制度,否则我觉得这个事情很难解决。

记者︰诺瓦克还提到一个原因就是,中央政府下了决心要解决这个酷刑问题,但是受到地方主义很大的阻挠。那么滕彪先生,您觉得地方主义的这些官员为什么要阻挠减少酷刑的努力呢?

滕彪︰从中央这个角度,他们迫于国际舆论的压力和人权的呼声吧,所以会有一些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但是在地方更加缺乏监督,法治观念也更薄弱。因此我觉得中央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够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地方。中国没有一个民意的基础,各层的官员都是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那么一级压一级,加上有各种各样的政治任务,这也是导致刑讯逼供大量存在的一个原因。

记者︰诺瓦克这个报告出来以后,在国际上也有很大的影响,而且这个报告还要提交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审议。李柏光先生,您觉得这样的国际压力,有不有助于中共政权从根本上解决酷刑这个问题呢?

李柏光︰可能从表面上看,中共政权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下,他可能会做一些表面上的或政策性的调整。会给各地下一个文件说,你们要注意,以后不能搞刑讯逼供。但是我们知道中国的司法制度是行政化的、政策化的一种体制。当然你如果要真正解决酷刑的话,必须要从制度角度着手。

首先,第一、对这个司法制度的软弱要从根本改善。首先党的领导要退出来,不能再由政法委去领导公家法。第二、对执法人员的人权意识要加强培养。如果这个不能从制度上改进的话,最多联合国这种刑讯逼供的报告也只是些个案,而不可能从制度上避免这种刑讯逼供的出现。

记者︰诺瓦克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还提到最近法轮功组织指称在沈阳苏家屯有一个医院里面,关押了六千多个法轮功学员,而且把他们的器官摘除然后出卖,诺瓦克说要对这个指控进行调查。滕彪先生,请问一下您有没有听说过这个苏家屯这个事情?您觉得可信度大吗?

滕彪︰这个事情刚报导出来的时候,我就一直在关注。但是现在我不太能够确定这个东西是真是假?所以我觉得国际社会应该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来中国调查这个真相。但现在已经有点晚了,我觉得有关部门已经做了一些毁灭证据的工作。但是我觉得调查还是必须要进行,如果真有这样的情况存在的话,那么我觉得必须要国际社会来对有关的责任人进行惩处。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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