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设监察机构 吉林省女子劳教所投诉无门

标签:

【大纪元5月3日讯】2006年4月17日,长春法轮功学员张秀玲和李永军被非法劳教期满的日子,当她们的亲友满怀喜悦的期盼等候在劳教所的大门外时,却被吉林省女子劳教所告知二人分别被加期至2006年6月30日和6月2日,理由是她们不放弃信仰和拒绝一切代表认罪的劳教改造。

据明慧网报导,张秀玲和李永军在吉林省女子劳教所这一年零九个月中,数次被四大队管教和被管教指使的劳教人员虐待、打骂,现在身体和精神已被摧残的无以复加,这种迫害还在继续。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被加期迫害!

家属给四大队打电话询问为何不放人,才被告知已加期,但加期多长时间以及为什么加期不告诉家属。

家属偶遇长春市城郊检察院驻女所检察官(一男一女),向他们征询,那位女检察官去管理科后回来说:张秀玲因不“转化”(绝食、炼功、抗工)加期到6月30日,李永军因不“转化”(抗工)加期到6月2日。在家属的要求下,才从驻所检察官处得知加期的依据是省司法厅劳教局2005年4月1日下发实施的《奖惩办法》针对“法轮功人员”规定的:超过一年不转化的,视情节可以给予30天至180天的加期。

家属质疑作为加期依据的《奖惩办法》合法合理性,再次找到女所的上级主管部门省司法厅劳教局,该局的管理处处长白光承认,局里是有这一条规定,当家属质询这一条是严重践踏人权、无道德时。

白光讲:这是局里制订的,他是执行上级政策的。

家属通过电话向劳教局王延军局长反映此事,王延军说主管改造的田副局长不在家,他不能马上答复放人,让家属找管理处接待处理。

由于白光下午不在局里,劳教局办公室主任刘晓峰让家属在会议室等待,同时他打电话给白光问询此事的处理,白光说已给劳教所主管改造的田所长打电话,让家属找劳教所,家属随后打电话给田所长,田所长对家属讲:张秀玲和李永军是所里“有名”的不转化者,依据劳教局的《奖惩办法》规定,现在对他们加期已经是轻罚……。

不只是张秀玲和李永军,更多的法轮功学员在受到非法的劳动教养迫害后,还要被迫加期延长被迫害时间。从执法程序看,加期从来没有一个公文通知家属或本人,直到追问才告之加期。更甚者,中共不许公检法司及律师受理法轮功学员投诉的同时,亦在劳教所设立驻所检察官监察机构,不过,众所周知,其根本不处理任何法轮功学员的投诉,他们找到法轮功学员的唯一工作就是配合劳教所怎样转化,不管怎样的投诉,结果都是一样!

张秀玲因不公的对待而绝食抗议,2005年12月27日被四大队管教刘志伟(音)从六楼推至五楼,并再次从五楼用脚踹到四楼,造成张秀玲腿脚受伤,张秀玲向驻所检察官投诉,未果。劳教所和驻所检察官都极力掩盖了这一迫害事实。迫害实施起来肆无忌惮,当家属投诉时,所有的相关部门都推委回避。

盼社会各界正义善良人士,伸出援手,共同关注和抵制对张秀玲和李永军这种无人道的加期,早日恢复她们的人身自由!

相关责任人员电话:
吉林省司法厅劳教局:
王廷军(局长)2750222
杨勇(副局长)2794283
丁兆伟(副局长)2750228
刘铁军(副局长)2750166
刘宪玉(副局长)2790004
刘晓峰(办公室主任)2795608
白光(管理处处长)2799874
吉林省女子劳教所:
总机:5384312
马所长:转8001
田副所长:转8005
管理科:转8014
驻所检察室:转8015
四大队:转6104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每日退党退团声明精选(5/1)
休斯顿民众集会庆祝退党一千万
圣路易电台:中国的抗议者希望被关注
吉林公主岭监狱扩建 秘转法轮功学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