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6月30日报导】(中央社首尔三十日法新电)首尔地方法院官员表示,前南韩外换银行董事因为在二00三年美国龙星基金(LONE STAR)收购南韩外换银行时,收受贿赂而遭判刑一年。
法院发现,全永俊(译音CHUN YONG-JOON)因收取顾问费两亿韩元(二十万八千美元)有罪而遭判刑;二00三年当美国龙星基金收购南韩第五大放款银行|南韩外换银行股权时,全永俊正担任南韩外换银行董事。
另一位顾问朴顺鹏(译音PARK SOON-POONG)因贪污和侵占公款罪也遭判刑一年,但得以缓刑两年。
检方自四月对二00三年美国龙星基金案展开调查以来,全永俊是第一名受审并遭判刑的嫌犯。
法院官员表示,法官张松元在判文中指称:“全永俊收受贿款以交换出任龙星基金收购南韩外换银行的交易顾问,理当受到惩治。”
检方在突击南韩外换银行总行取得二00三年交易时的相关文件后翌日作出这项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