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兆丰金多付9亿元? 中信金:无法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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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潘智义台北二十五日电)针对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中信金控承诺,香港分行买兆丰金控股票,多付新台币9亿元成本,若无法追回,将由中信金大股东出钱贴补一事,中信金财务长许妙静今天表示,无法证实,也不便回答。

针对中信银香港分行将44万张兆丰金股票低价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卖出产生2700万美元,约新台币9亿元价差,金管会表示,中信金已承诺将追回价差。对此,许妙静指出,第三人并非中信金关系人,因此不会在财报中显示,所以不清楚9亿元如何计算得来。

许妙静说,中信金买兆丰金股票账面上依然获利,不过中信金买进兆丰金股票时点在今年,因新财务会计准则实施,兆丰金配发现金股利,并不能在损益表认列,仅可列为成本的“减项”,下一年度才可列为收入。

另外,中信银保险代理人去年曾购买兆丰金股票,兆丰金现金股利可列为今年财报收入,但金额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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