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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个人售屋营利课税 业者估今年交易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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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文忠台北十四日电)财政部针对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的卖屋行为,明年起将课征营业税。业者预期,投资客考量节税,加上目前相对低档的房贷利率,今年房市将因财政部此举,再度创下年度交易量新高峰。

太平洋房屋行销部指出,财政部对于个人“以营利为目的”,购买房屋或标购法拍屋再予销售的行为,如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将于2008年1月1日起依法课征营业税,包括下列4个要件:

1、设有固定营业场所(除有形营业场所外,亦包含设置网站或加入拍卖网站等)。

2、具备“营业牌号”(不论是否已依法办理登记)。

3、经查有雇用员工协助处理房屋销售事宜。

4、其他经查核足以构成以营利为目的之营业人。

除了“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受赠取得”及“继承取得”的房屋不用课征外,初期财政部考量稽征机关查核人力,将订定查核标准,针对每年销售房屋达到一定户数以上的个人,先行纳入查核范围。

对于财政部这项新措施,太平洋房屋副总李珠华认为,在目前房市交易热络,投资房地产持续看好的情况下,财政部此举长期虽可维护租税公平,增加国库收入,短期反将刺激期待2008年行情的投资客,为了节税纷纷提早于今年出手。

李珠华说,市场供给量一旦增加,以目前旺盛的成屋买气,结合近年相对低档的房贷利率,预期今年房市将因财政部此举,再度创下年度买卖交易量新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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