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局启用新 I-9 雇用资格认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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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肖见报导)11月26日美国公民与和移民局(USCIS)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宣布从即日起改用雇主核实雇员工作资格的新I-9表格(Employment Eligibility Verification Form),并给予30天的过渡期,如在12月26日后仍用旧表将受到处罚。

改版的目的是应1996年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责任法(Illegal Immigration Reform and Immigrant Responsibility Act of 1996)中减少雇主对新雇员就业资格验证程序中所需文件的要求。对I-9表的修订显示美国公民和移民局正在朝着减少使用核实身份文件数量的方向迈进。

11月7日及以后开始工作的所有新雇员(包括美国公民)和需重新核定的雇员须使用此表。

由于过去审核身份的证件上没有防伪设计,容易被假造,因此以下五种文件不再继续使用:公民证(Certificate of U.S. Citizenship, N-560或N-570),归化证(Certificate of Naturalization,N-550或N-570),外国人登记收据卡(Alien Registration Receipt Card, I-151),未过期的回美证(Reentry Permit,I-327)以及未过期的难民旅行证(Refugee Travel Document,I-571)。

取而代之的是:美国护照(过期的也可)、绿卡(I-551)、盖有临时绿卡(I-551)印章的有效外国护照、带照片的未过期工作许可证(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I-766、I-668、I-668A、I-668B)、附未过期出入境卡(Arrival-Departure Record,I-94)的有效外国护照。

填好的I-9表由雇主收存,以便政府官员检查。一般要在雇员受聘后保留三年,或雇佣关系中止后保留一年。

除非雇主参加了由USCIS和社会安全管局合作管理的雇员身份网络核实系统,从而需要雇员的社会安全号。否则,雇员不必提供社会安全号。

雇用资格认证过程没有变。在波多黎哥的雇主可选择使用新I-9表的西班牙语或英语版本。美国其它地区可用西班牙语版作为翻译指导,但必须完成英文版并存档。

新的I-9表和雇主手册可以从USCIS网站www.uscis.gov下载,也可打1-800-870-3676向USCIS索取。个人也可打1-800-375-5283到全美客户服务中心索取。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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