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H、L签证返美 不需I-485收据

人气 6
标签:

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1日宣布,由于今年7月以来职业移民申请案件总数创历史纪录,即日起,持有H和L类非移民签证者及其家属,如果已经在USCIS申请绿卡并立案,他们在回美入境时不必再提交I-485立案的原始收据。

这一新规定将使持有这类签证的人回美时减少一道手续。

USCIS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公布该消息,11月1日生效。

联邦公报指出,由于今年7月间职业移民各类别全部接受绿卡申请,使H类签证持有人申请绿卡案件激增,移民局积案空前,无法在短期内向申请人寄发立案收据。

按原有规定,持有H、L类签证的人,在申请绿卡但等待受理期间,如果出境后返美时不能在海关出示I-485申请立案的原始收据,会被移民官认定自动放弃之前的绿卡申请。

但根据1日生效的新规定,持有H1B、H1C签证的人及其持有H4签证的家属、持有L1A和L1B商务签证的人以及他们持有L2签证的家属,今后离开美国后重新入境时,不再需要在海关提交绿卡申请的收据。

USCIS发言人恺恩(Dan Kane)表示,由于移民和海关当局现在已经把相关资料输入海关电脑资料库,海关人员无需再查看申请绿卡的原始收据,就可以在系统内看到相关纪录。因此,H和L类签证持有人及其家属们可免除一项负担。

不过,恺恩提醒,上述H和L类签证持有人在离美后重新入境时,其他手续不变,他们仍需有效的H和L签证;回美后继续为同一雇主工作。

当然,如果上述类别的人士已经有回美纸(advance parole),也可凭回美纸入境,这样不会影响到H、L签证的有效性。但他们如果选择用H、L签证入境,也不会影响到他们的绿卡申请。

纽约移民律师古奇(Edward Gucci)表示,新规定减轻人们的一项负担,尤其是那些在没有得到绿卡申请收据前必须出国的人,较有助益。但他提醒,如果可能,申请人还是尽量避免离境,收据最好也带着,以防万一。文章来源:世界日报

相关新闻
【 Austpro珀斯移民专栏】商业投资移民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角色
【Austpro珀斯移民专栏】重磅出击!澳洲偏远地区签证新制度上路
【 Austpro珀斯移民专栏】最新移民数据分析和应对策略
【 Austpro珀斯移民专栏】商业移民的新挑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