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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明定育婴假 台经建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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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十三日电)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副主委叶明峰表示,立法院初审通过全面扩大育婴留职停薪适用范围,虽然鼓励妇女多生育是好意,但担心以法律明定,可能会对未来雇主在选拔人才时造成影响,认为以个别协商机制处理即可,较不赞成用法律强制规定。

立法院昨天初审通过“两性工作平等法”修法,全面扩大育婴留职停薪适用范围,未来全国所有受雇者只要符合资格都可申请留职停薪。

据初审条文,未来受雇者只要任职满一年,子女三岁之前,都可申请留职停薪,不限性别,但不得超过二年。

但中小企业协会理事长林秉彬认为,中小企业人力有限,可能影响中小企业主雇用年轻女性员工意愿,劳工可能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叶明峰今天上午表示,这项法案是立法院主导,行政部门未参与协商,由于台湾走向少子化,立法院鼓励妇女多生育是好意,但对职业妇女可能会造成某些影响。

叶明峰认为,台湾目前职场雇用人才,性别已不是最主要考量,但以法律明定育婴假让员工享有长假,行政部门担心雇主未来在选拔人才时,对女性会有较多的考虑,建议劳资双方以个别协商机制进行即可。

叶明峰表示,这项法案才是初审通过,在各方进一步讨论后,未来不排除会有新变化,即使完成立法,行政部门也会对可能对妇女造成的影响提出因应策略,例如妇女就业协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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