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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息可扣抵税额有差 善加运用可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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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2日报导】节税大作战专题之五(中央社记者邱国强台北十二日电)又到了报税的 5月天,同时也进入上市、柜公司除权息旺季;不少民众及股市投资人其实并不明白,利用“可扣抵税额”,也可以达到节税的功用,如果投资人能了解上市、柜公司的可扣抵税额比率差异,以及自己适用的税率,就有机会享有退税的待遇。

举例来说,林小姐若以单价新台币30元买进 A公司10张股票,不含手续费的总成本为30万元;假设 A公司决定配发每股 2元的现金股利,一旦林小姐参与除息,不论股票是否卖出及卖价高低,将可获得总额 2万元的现金股利。

此时,若A公司股票的可扣抵税额比率为35%,而林小姐今年适用综合所得税率为 21%,在参与除息的情况下,林小姐除可获得 2万元的现金股利外,由于可扣抵税额比率达35%,依税法规定减去13%的综合所得税率后,剩下的22%乘以2万元,林小姐除可领得 2万元股利,更可获得4400元的退税。

反之,林小姐同样以30元买进B公司10张股票,总成本不变,而现金股利同为每股2元,参与除息可领得的现金股利一样是2万元;但若B公司的可扣抵税额比率仅3%,在减去林小姐13%的综合所得税率后,成为-10%,乘以2万元后,林小姐不但无法享有退税,还须依法缴纳2000元的税金。

上述结果一来一往,可以发现,林小姐在退税与缴税之间,实际进账收入差距高达6400元,而且一种是享受退税,另一种却得乖乖补税,感受更有天壤之别。

在“两税合一”制度实施后,各公司已经缴纳的营利事业所得税,依法可用来扣抵股东的综合所得税,而各公司缴纳的营利事业所得税越高,股东能扣抵的综合所得税幅度,自然就越大;不过,依照法人的经验,国内一般投资人对这种税务规定及节税方式,似乎相对陌生。

法人表示,面对除权、除息,台湾一般投资人较关心的议题多半是“权值大小”、“股息多寡”及“能否填权”,对于可扣抵税额,显然不太在意。因此,可扣抵税率或许可作为投资人买进股票或参与除权息的另一项参考指标。

一般而言,较多数的电子股,属于享有租税优惠的“科技产业”,营业税率极低;依照法人资料,这些电子股的可扣抵税率平均仅2%,某些个股甚至为0%,但绝大多数的传产股及少数电子股,几乎享受不到租税优惠,缴交的营业税几乎接近 25%的上限,但可扣抵税率却因此大增,通常可达30%以上。

法人指出,若以台湾一般上班族13%及21%的税率计算,投资多数的电子股,基本上是无法达到节税及退税效果的,而营业税率偏高的传产股,反倒具有节税及退税功效;不过,投资股票仍须着重基本面及股价趋势,投资人也不须为了抵减税赋,而将投资重心偏重某一族群,以免舍本逐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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