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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调整基本工资不见得真正提高劳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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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十四日电)总统陈水扁今天上午宣布新行政院长由张俊雄担任,产业界关切的基本工资调高政策虽不知是否变动,但中华经济研究院表示,调整基本工资对国内低阶劳工无实质助益,不见得能真正提高劳工所得。

原本苏贞昌时代表示新基本工资政策将在七月一日上路,但由于阁揆换人,基本工资调高案后续成未知数。

中经院分析近十年来,物价上涨7.3%、年平均经济成长率则达4%,军公教薪资曾进行四次调整,基本工资却纹风不动,确实应该调整,但调高基本工资真能照顾到该受照顾的劳工阶层吗?值得再深入探讨。

中经院表示,在台湾劳力密集产业大量外移与西进后,低阶劳动力失业情况甚为严重,真正领取基本工资的劳工绝大部分为外籍劳动力,调整基本工资对本国的低阶劳工并无实质助益。

且基本工资通常是雇主用以节省劳保费用所申报的最低薪资,因此,提高基本薪资虽对保障劳工权益有所助益,但同时也可能加重雇主的负担,使得雇主雇用劳工的意愿降低,一来一往之间,调整基本工资对劳工的助益势必大打折扣。

中经院认为,调高基本工资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能否真正提高劳工所得有疑虑;如何有效提高劳工保障才是当前劳工政策责无旁贷的课题。

中经院指出,稳定的劳力素质才有稳定的产品品质,有稳定的产品品质也才能保证稳定营收,有稳定的营收才能谈稳定利润,有稳定的利润才能衍生稳定且健全的雇佣关系。

因此,唯有提高劳力素质,使得雇主心甘情愿且必须雇用高素质劳工时,劳工才能获得合理的薪资与保障。

因此,中经院建议,劳委会除拟订象征性的劳工保障政策外,更应积极规划人力资源政策,进行劳工培育与训练,加强与鼓励劳工在职训练与进修,除避免劳动力在就业期间出现学习中断,也可提高劳动力素质,才能使得雇主愿意且有能力给付劳工所应得的薪资水准,有效保障劳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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