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议员赞诉江案意义非凡

直接挑战中共 体现“一国两制”下司法独立精神

【大纪元6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真、吴涔溪香港、台北联线报导)还有两天便是中共接管香港10周年,香港法轮功学员昨日成功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控告江泽民、李岚清、罗干等3名中共头目犯下酷刑等罪,引起外界广泛关注。前香港立法局议员冯智活对此感到既兴奋又意外。他表示,在中国土地透过法律直接挑战中共权力,意义非凡;并相信案件警惕世人善恶有报,那些以为可以逃过惩罚的人终将受到应有的报应。

也有香港资深媒体人对“诉江案”连连赞好,指这是可喜可贺的开始;又认为香港能够受理此案,体现了“一国两制”下的司法独立精神,而此案能否得到公开公正的审理,是对香港法治的考验。

警惕人们切勿滥权

今次“诉江案”是法轮功在全球第17个国家与地区的第18个诉讼,也是亚太地区的第6个“诉江案”。 前香港立法局议员、全球公审江泽民江大联盟成员冯智活牧师说:“案件直接挑战中共的权力,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而在香港可以从下起诉中共,是很特殊、很突破的事情。”

他又说,案件开创香港透过法律维权的先河,意义非凡:“政府他们做的事情以为可以逍遥法外,现在证明不是想像中那么容易,一方面是对现有人士一个警惕,另一个是防止将来人滥用职权。”

他说,一方面可以给中国人民有希望,也给做错事的人很大的警惕。此外,也让人重视善恶有报的天理,报应是会出现的,正义可能很快得到彰显。

冯智活指出,诉江案的意义不只是在法庭,对道德的意义的影响也很重大,试想一个国家的元首被判有罪,他还能坐这个位置上吗?“这个判决不可以忽视。我冀望国际法有进步,说不定这件事可以推动国际法的进步,完善这个制度。”

冀胡温法办江李罗

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对中共参与迫害官员的起诉,从2002年到今次香港诉江案,主要是针对江、李、罗等3名元凶,对于胡、温,则是要求他们法办这3人,不要做替罪羊。冯智活赞成这种做法:“我想某程度上他们(胡温)都想伸张正义,某程度上他们想向好的方面改善。但由于他们的位置和影响力未必可以做到大幅度的改变,因此继续希望他们可以努力,这个事情都可以帮助他们有更大的助力去帮助改革。”

《开放》杂志总编辑金钟则说,江泽民作为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在海外多国甚至香港被起诉,对中共现任领导人胡锦涛和温家宝是个惊醒:“对胡温当头一棒,在行使权力的时候要三思而行,不能像江这样狂妄武断去处理这些事情。”

金钟又说:“江泽民等人犯下灭绝人性的罪恶,他应该受到制裁,受到审判,这个绝对是正义的事情。人民的信仰你一句话就把人家打成邪教,用国家机器进行残酷的迫害,这是一种群体灭绝的罪案,不只是个案,是非常严重的事项。”


声援朱柯明和傅学英的法轮功学员,由金钟的高等法院游行到中环遮打花园。(大纪元记者吴琏宥摄)

撕破庆回归升平假象

今次诉江案在香港特别是在七一前获得受理,金钟坦言有些意外。他说,这对中共极力营造的歌舞升平假象是一个颇大的冲击,因为案件让人民关注到中共正在发生群体灭绝的惨案,“这种让中共丢脸的事情被香港高等法院受理,是非常没有面子的事情”。

金钟又说:“法治是香港社会的支柱,(中共)他们必须要有收敛,有分寸,你们今天起诉江泽民能够得到受理,体现了这一点。”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香港民主党主席何俊仁和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昨日获中华港澳之友协会邀请,前往台北参加“香港移交10周年与台港关系发展”座谈会。他们在会议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获悉香港法轮功学员成功递状控告江泽民等人,何俊仁表示,法律诉讼才刚刚展开,香港是个法治的地区,法庭应该按照公正的程序处理,无论被告是中国的前国家领导人,还是有什么地位和权力的任何人,在法律之前都是平等的,都应该按公正的法律程序来处理。


民主派主席何俊仁28日来台参加一场一国两制十周年的回顾与反思座谈会。(大纪元记者许元摄)

对于未来法律诉讼上的困难,他表示,法轮功的所有事件都是在内地发生的,在香港要控告内地事件,未来不可避免地要和内地的法律程序上结合,可能会有很多技术的困难,尤其诉状在内地必须得到内地司法机构的协助才能递送给被告。不过他强调,对于原告法轮功学员而言,展开这个程序已经是很有意义的事,是香港人民提出这项控诉跨出了第一步,表达了强烈希望透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法轮功受迫害问题的愿望。

梁国雄则表示,现在谈案件还言之过早,还没有判下来。但是受理本身当然是比不受理好一点,未来可能还会有变化,还要看中共政权的反应。◇


身为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CIPFG)亚洲分团成员的林咏然指出,表面上中国现在是走向文明,但暗地里却发生着那么多不光彩的事,他质疑中共国家的领导人是不是对残暴镇压法轮功完全不知情,还是不想去面对。(大纪元记者吴琏宥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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