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雨灾频发,政府难以推卸责任

王丹

【大纪元8月10日讯】继重庆、济南因暴雨成灾造成人员伤亡之后,8月2日,郑州同样陷入一片汪洋,市区12条道路中断交通,大量公交车被水淹没,至少6人受伤。短短20天内,重庆、济南、郑州三座大型城市的被淹提醒我们,城市的防汛防灾体系几乎不堪一击。

管理学认为,当同一错误反复发生,责任不应仅由具体管理者承担,更要追究事件背后的体制弊病。实际上,今年的雨季不过刚刚开始,至少已有三座大型城市因雨灾而陷入暂时性休克,这表明中国城市的防汛隐患不仅十分严重,而且可能普遍存在问题。

在1998年长江洪水过后,中央及地方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防洪建设,近年大江大河主流未发生大的洪水,防洪建设的实际效果尚未经受考验,而重庆、济南、郑州三座城市的雨灾却暴露了防洪体系头疼治头、脚疼治脚的短期行为模式。前所未有的城市大扩张中,防汛问题显然被忽略了,因为它是不见政绩的,政府主导的城市开发既然不重视城市排水系统的扩容,城市便只能像一个纸糊的灯笼,无论有多光鲜好看,一阵雨水就能将它浸泡出原形。

我们如果将地上建筑比喻为一个城市的面子,那么,地下设施显然就是里子,而且,从规划、设计、施工的角度,地下设施更属百年大计,必须具有前瞻性,否则将给城市安全埋下巨大隐患,但重庆、济南、郑州的雨灾却表明,“科学发展观”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者那里只是一句空话,隐患早已埋下,只是因为各系统各单位文过饰非的习惯而将这些隐患掩盖了起来而已,如果没有这连续发生的水灾,我们就无法发现城市建设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在一个不受监督的权力体制之下,只有灾难才会让我们看到问题,也只有灾难才能让那些“永远正确”的“英明领导们”暂时闭上吹牛的嘴巴。

而且,当雨灾如此密集地发生,我们可以想像,这样的隐患绝不仅仅存在于防汛领域。

同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也在雨水中现了原形。国务院2006年初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类,第一类便是自然灾害,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这就清楚地表明,城市因暴雨造成的灾害属于《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范畴,而该预案的编制目的之一便是“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也就是说,政府应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责任。

事实上,在雨灾面前,政府可以动用的力量很多,比如动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介向市民发布即时通报和预警、临时征用通讯交通等设备、政府工作人员在事件发生时进入一线指挥和救助等,可是,在重庆、济南、郑州的雨灾面前,我们看到的多是政府的事后介入,而且在济南,当银座地下超市善后工作尚未完成时,竟然就针对事件真相问题发生了抓捕网友的事件,这表明政府的工作严重错位、是非颠倒,可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为了应付可能的“社会稳定”问题,而不是把维护民众的利益当作重点。

基础性建设既已严重欠缺,应急预案又只是纸上谈兵的花架子,那么,当雨水来时,城市的脆弱无助也就可以想见了,三座相距遥远的大城市相继发生雨灾的事实说明,这不是什么天灾,而是典型的人祸,是既无远虑,也不防范近忧的结果。因此,政府无法推卸责任,民众有权就城市雨灾问题问责政府。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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