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当代文字狱与民间舆论救济

刘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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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4日讯】这是光明与黑暗、抗争与压制并存的时代,官权的黑暗已经无法完全遮蔽民间的反抗之光。

中国是盛产文字狱的大国,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到毛泽东的“反右”、“文革”,文字狱的受害者历代不绝、株连无数。即便在改革开放进入第三十个年头的今日中国,监狱里仍然关押至少80位元新闻人和网路作家。更过分的是,就在北京奥运日益临近之际,不但无法见诸于国内媒体上的文字狱接连不断,即便在大陆媒体上也爆出多起文字狱。

一、县太爷制造的文字狱

“彭水诗案”。2006年8月,重庆市彭水县教委人事科办事员秦中飞,只因编发了一则反映彭水现状、讽刺县衙门的手机短信《沁园春‧彭水》,就被该县县委书记蓝庆华和县长周伟送进大牢,罪名是“造谣诽谤县领导”。后在舆论压力和法律援助相结合的救济下,秦中飞走出了监狱并获得2125.7元的国家赔偿金。

“稷山文案”。2007年4月,山西稷山县三名科技干部南回荣、薛志敬和杨秦玉,把反映该县县委书记李润山的相关材料整理成文,分别寄给了当地的37个部门。文中表达了对稷山现状的不满,对李润山提出诸多批评。十天后,三人被员警拘捕,罪名也是“造谣诽谤罪”。县委还召开有500多名科级干部参加的警示大会,逼迫南回荣等人戴着手铐检讨认罪。

“儋州歌案”。2007年7月,因对儋州市政府将那大二中高中部迁到海南中学东坡学校的决定持反对意见,那大二中的李姓和刘姓两位老师上网发帖,以儋州方言编写的山歌形式抨击时政。当地警方以“涉嫌对市领导进行人身攻击、诽谤市领导名誉”为由,将两位教师处以15日行政拘留。

“高唐贴案”。200年12月,公民董伟、王子峰、扈东臣等人因在“百度贴吧——高唐吧”发帖子议论本地政事而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侮辱、诽谤现任高唐县委书记孙兰雨。后在舆论压力和法律援助的双重救济下,高唐县官方在2007年1月21日作出决定,撤销逮捕并予以释放。随后,当事人提起赔偿申诉,三人分别获得1700多元国家赔偿。

“孟州书案”。2007年12月,河南孟州的六位农民举报一村办酒厂的经济问题,印发了小册子《正义的呼唤》,批评孟州市副市长、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等几名官员。六位农民没呼唤出正义,却被当地法院以“诽谤罪”判监半年。更有甚者,这几位农民还两次被拉出去游街示众!

“朱文娜案”。2008年1月1日,法制日报社主管的《法人》杂志刊登了朱文娜采写的一篇报导,该报导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1月4日,该县公安人员前往《法人》杂志社拘传记者朱文娜,理由是涉嫌“诽谤罪”。后在强大舆论的压力下,该县公安局撤回拘传令并道歉。2008年2月4日,县委书记张志国也在责令下引咎辞职,并向辽宁省铁岭市委写出深刻检查。市委认为,在“进京拘传记者朱文娜事件”中,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同意公安部门介入,同意县公安局立案并拘传记者,法制意识淡薄,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

这些文字狱的发生,源于独裁制度的野蛮和现行吏治的劣质化。

首先,中国的独裁制度延续几千年,至今也没有根本改变。古代独裁是家天下,皇权不允许任何人挑战,但也有极少数开明的皇帝废除过“因言获罪”的法律(如汉文帝废除了“诽谤妖言罪”);现代独裁的党天下,党权更不允许任何政治异见,毛泽东时代的文字狱祸患,可谓登峰造极。尽管经过三十年改革,党权至上的体制仍然没有丝毫改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衙门的“一把手”都是党委书记,正如新民谣所言:“书记挥手,人大举手,政府动手,政协拍手”。各级地方官变得越来越野蛮霸道,官员们追逐个人利益最大化变成“乌纱帽主义”,“乌纱帽主义”衍生出普遍的官场腐败和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也必然衍生出“封口主义”,“造福一方”变成“横行一方”和“祸害一方”,许多揭露地方官腐败的人士被送进监狱,即便被揭发的贪官最后倒台,民间反腐人士也不会受到善待。

其次,在“党天下”中国,党权至高无上,新闻不自由,司法不独立,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受控于一党意志及其利益,员警等强力机构的首要职能是维持独裁政权的工具,尽管中国宪法上明文规定了国人拥有“言论自由”权利,但为了维护党权至上体制,中共不惜公然违反宪法,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写入《刑法》,作为文字狱的法律依据,所以批评中共及其大小官员从来都是高风险的行为,中国监狱里也从来不缺少良心犯。在现实政治中,法律及专政机器就是维护“一把手独裁”的工具,即便是“七品芝麻官”的县委书记,在自己管辖的一亩三分地里,也是一手遮天的“皇帝”,谁让“皇帝”不高兴,谁就可能被送进大牢。

再次,改革以来,共产理想的破产和利益至上的激励,使中共由革命党变成利益党,官场日益糜烂,吏治日趋恶化,不仅是官商勾结,而且是官匪结盟,甚至一些地方政权已经黑社会化。黑社会以贿赂收买官府,官府利用黑道力量摆平麻烦。于是,中共官员的作派越来越象黑社会老大,不允许任何批评和异议,要么动用专政机器割喉,要么动用黑社会手段封口。

二、舆论监督对低敏感性文字狱的有效救济

“六四”十八年以来,中共各级政权制造了太多的文字狱,其受害者大都是政治异见者和维权人士。在中国制度下,由于这类文字狱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必然在大陆媒体上遭到全面封杀,在国内无法转化为公开舆论,也就谈不上舆论救济。极少数知名良心犯的提前获释,大都是西方大国施加压力的结果,现在“人质外交”已经变成中共政权应对国际压力的既定策略。

文字狱不断,固然凸现了大陆的黑暗,但并不能做出“一片漆黑”的悲观判断。因为今日中国不再是毛泽东时代的绝对一言堂,而是价值日趋多元化和众声逐渐喧哗的后极权时代,国人的权利意识愈发觉醒,民间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民间言论空间也在不断扩展,民间维权更是此起彼伏,其公共表达饥渴达到见缝插针的程度,每时每刻都在寻找公开表达的时机,一遇时机变喷涌而出。特别是有了互联网这个便捷工具之后,网路已经变成资讯传播和民意表达的主要平台,变成推动公共舆论形成的第一发动机。

六四后,民间对文字狱的厌恶逐渐成为民间的多数共识,追求言论自由的冲动已经由知识界、新闻界扩展到社会各界,而且越来越普遍、越来越强烈。这些县太爷的胡作非为,恰好为民间对文字狱的谴责提供了时机和缝隙。因为,这些低级地方官制造的文字狱,其受害者都不是政权定义的“敌对势力”(政治异见人士或维权人士),而是基层的小公务员、普通记者和老百姓;他们所发表的批评性言论所针对的,也不是中共制度及其高层官员,而是“县太爷”及当地时政。所以,这些文字狱的政治敏感性大大降低,民间的强烈表达饥渴也就能够突破“墙里开花墙外红”的舆论瓶颈,使这些文字狱和因言治罪进入国内的公共舆论,也让当代文字狱在媒体中进入一个逐渐脱敏的过程。

近几年,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为大陆人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了最佳的言论空间。一方面,互联网改变了大陆人获取不到真实客观的资讯的局面。如果公众无法从传统媒体上看到真实资讯,就会上网寻求真相,线民利用互联网非常方便地得到比其他传媒得不到的资讯。另一方面,互联网又是公众发表言论的最方便的平台,这一平台打破了精英阶层垄断公共发言的局面,使公共发言越来越平民化。大陆近几年发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大事,无一不在互联网上接受民意的评判。

所以,民间对这些文字狱的强烈关注,才能形成网路舆论潮,并在大陆报刊上变成长篇报导和时政评论,《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等一向开明的报刊进行追踪报导和连续评论,就连中共喉舌新华网也对文字狱连续发表尖锐时评。比如,新华网发出的署名王平的时评《“文字狱”主角为何都是县委书记》,一时间成为被各大网站争相转载的名篇。在“百度”查索这几起县委书记制造的文字狱,所有条目加在一起高达十万条以上;仅“百度”《“文字狱”主角为何都是县委书记》一文,条目就有5580条。

不论什么性质的文字狱,只要能够在国内媒体上公开化,必然引发大陆民间舆论的强烈关注,从而产生一定的救济作用。虽然,这种舆论救济对受害人还无法产生令人完全满意的效果,对加害者的司法追究也无法进行,但起码可以取得差强人意的效果,既能使受害者解脱牢狱之灾,甚至获得国家赔偿,也能使加害者受到舆论震慑,不得不收回成命并道歉,甚至让上级采取行动,对相关官员进行行政处罚。比如,“彭水诗案”和“高唐贴案”的受害者走出监狱并获得赔偿,“朱文娜案”的制造者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勒令辞职。

当下中国,尽管当局对言论的管制有时松时紧之别,但民间争取言论自由的努力却始终如一且不断发展,比如,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民间就每一起文字狱发表的公开信,签名者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进入互联网时代,这样公开信的签署者,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甚至几千人。比如,声援“南都案”受害者的公开信,仅在新闻界征集的签名就高达三千多人。正是在国内外的强大舆论的压力下,“南都案”的四个被捕者,邓海燕和程益中才能在2004年8月先后获释,官方给出的理由是“证据不足”;李民英和喻华峰才能先获大幅度改判、继而获大幅度减刑,李民英在2007年2月12日提前出狱,喻华峰在2008年2月8日提前出狱。

反抗文字狱就是直接争取言论自由,不仅是维权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其他领域的维权活动的第一工具,舆论维权几乎成为各种类型的民间维权的基本前提,或者说,几乎所有的民间维权都要通过网路诉诸于公开的海内外舆论。无论是个案维权还是针对某一恶法的维权,只要能在国内形成公共舆论,就既可以产生权利启蒙的作用,也能够产生舆论救济的作用。近年来的民间维权经验证明,凡是取得某种差强人意结果的个案维权,首要的突破口就是争取曝光权、知情权、言论权和新闻自由。也就是说,即便在言论管制依旧的当下大陆,民间舆论和开明媒体也能起到一定的舆论救济作用,使一些引发国内外舆论广泛关注的人权案得到差强人意的结果。甚至有些被封锁的政治敏感度高的文字狱个案,如刘狄案、杜导斌案、孙大午案、冰点案等,民间的舆论维权也能取得有限的救济成果。

即便官方想方设法地管制网路,不断出台管制性的法律法规,投入钜资建造网路“长城”和越来越庞大的网管队伍,为了引导网路舆论而雇用网路写手,但民间网站和网路民间的自发成长仍然难以抑制。特别是自由主义知识界更是充分利用网路传媒,人文领域的各个领域几乎都有自由主义倾向的民间或半民间的网站,甚至一些由官方媒体所办的网站,如《强国论坛》、《新华论坛》、《中青线上》、《南方网》等等……也有大量批判现存制度和高层决策的言论存在,形成了颇为可观的网路民间社会。

网路民间的日渐成长,也让一些比较开明的官员借助网路来表达其亲民姿态。比如,在08大雪灾中,几十万人淤积的广东火车站成为媒体的焦点之一。为了缓解滞留人群的情绪,2008年2月月3日,新上任的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和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新闻网站“奥一网”发布了《致广东线民朋友的一封信》。此信不仅应用了线民熟悉的互联网语言,而且罕见地肯定了线民对政府的批评言行。该信表示:许多线民朋友“有知识、有思想、有热情、有锐气”,面对近期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许多线民提供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成为支援我们决策的重要基础”; “对于共同关心的话题,我们愿意和大家一起‘灌水’;对于我们工作和决策中的不完善之处,我们也欢迎大家‘拍砖”。”

个别官员的开明并不能改变制度性的封网,中共意识形态衙门出台越来越多的网路法规,投入钜资建造“网路长城”,组建庞大的网路员警队伍,专门培养和雇用网路写手来引导舆论,但是中共的封锁也挡不住境外的网路传媒,境外开发的破封网软体被越来越多的大陆人所用。通过把世界连成一体的互联网,国际舆论对大陆公共事务的参与越来越深入,影响面也越来越广。境外媒体为大陆线民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多元化资讯,大陆一些敏感的异己人士的言论也通过境外网站传向境内。

尽管在资讯不透明的大陆,很难估价这种公共舆论的参与对政府决策的量化影响,但是民间通过互联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正在迅速扩张,并且对社会万象、公众人物甚至政府行为产生影响。仅就2007年而言,就有“最牛钉子户”、“黑砖窑”、“聂树斌案”、“彭水诗案”、“城管打死人”、“废除劳教建议”、“西丰案”等多个公共舆论潮,以至于,2007年也才会被称为“公共事件元年”或“民意年”。

现在的大陆,以专制权力为后盾的言论管制和以社会多元化为基础的不断拓展的言论空间同时并存,遂使公开挑战政权的道义英雄式的冲动和行为极为罕见,而不唱高调而踏实做事正在成为民间的主流。这些人既具有的自由主义常识和动手做实事的能力,又善于巧妙地策略地进行抗争和自我保护,在大环境暂时无法改变的给定条件下,他们还要想尽办法改变周围的小环境,哪怕有些办法在道义上显得不那么彻底,但也是争取言论自由的有机组成部分。网路民间不断突破官方言论管制、拓展民间言论空间的不懈努力,正在一厘米一厘米地扩张民间的言论空间。这种民间动力,正是在中国实现言论自由的最大希望所在。

在目前的中国,尽管相对于毛时代甚至相对于九十年代,以上人权个案的处理结果,开始显现出民间舆论压力的作用不断增强,但离制度化的人权保障及其救济还相距甚远。民间维权的舆论救济还只是自发性的、体制外的、分散的、甚至随时可能被独裁政权定性为非法的,但官权通吃和民间沉默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毋宁说,这是光明与黑暗、抗争与压制并存的时代,官权的黑暗已经无法完全遮蔽民间的反抗之光。每一次官民对抗——无论是个人性的还是群体性的——都越来越显露出光明和抗争的自发力量与黑暗和压制的内在虚弱。

2008年2月19日于北京家中

《人与人权》2008年3月号(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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