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判刑 人权团体:中国违背改善人权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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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日报导】(中央社北京三日法新电)多个人权团体今天表示,中国人权运动人士胡佳遭判徒刑三年六个月,显示中国未信守在八月北京奥运前改善人权的承诺。

现年三十四岁的胡佳,在网路上张贴文章遭控触犯“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罪”,上午被北京法庭判刑三年六个月。

“国际特赦组织”东亚地区研究员艾立逊说:“这起判决打了胡佳一记耳光,也是向中国其他胆敢公开提出人权关切的活跃人士发出警告。”

他表示:“这起判决也违背中国官员所说,将在北京奥运前改善人权的承诺。”

美国和欧洲联盟谴责中国对胡佳的这项判决。长久以来,胡佳一直是中国最活跃及最受瞩目的人权斗士之一。

“中国人权观察”组织专家贝克林说:“胡佳成了政治犯,如果没办奥运,他也不至于坐牢。他遭逮捕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在奥运筹办期间提出人权问题。”

他表示:“这起判决是对中国人权活跃人士的一项警讯,并透露中国政府藐视国际社会的讯息。”

二零零一年,中国允诺,若取得奥运主办权,保证“大幅”改善人权。去年十月,北京市副市长、奥申委常务副主席刘敬民,曾重申这项承诺。

不过,贝克林说,胡佳的判决又再度证明,奥运对中国人权造成负面冲击。

他表示:“国际奥委会因未能去除沉默即同意的印象,已失去宣称尊重或关切人权的一切资格。”

贝克林说:“国际奥委会在道德上无所做为此一事实,正使中国的人权保障受到伤害。”

艾立逊呼吁国际奥委会及世界各国领导人,对胡佳遭到判刑以及其他在奥运揭幕前被镇压的中国和平活跃人士表达关切之意。

他说:“不发声将被北京当局视为‘沉默的共谋’,如同默许类似的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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