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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会:明年一月 产险费率完全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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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十九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产险市场费率自由化实施逾六年,原则上将自明年1月1日实施第三阶段,完成国内产险费率自由化最后一个阶段,届时除强制车险等政策性保险外,其他产险可望完全由业者定价,回归市场机制。

金管会今天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产险市场费率自由化时程计划”第三阶段实施时程,预定明年起实施。

过去因产险市场杀价竞争,为避免过度杀价影响业者核保品质,产险的定价由产险公会订定规章费率,等于是统一定价。

不过,财政部自2002年4月1日起开始分三阶段推动产险费率自由化,每阶段约三至五年。金管会表示,等市场精算统计机制建立完备及相关措施完备时,即可进入第三阶段。

目前产险费率自由化处于第二阶段,部分经核准业者可于规定幅度内调降费率,例如台产、兆丰、新光、国泰世纪、明台、友邦、苏黎世、日商三井住友等产险业者,商业火灾保险费率可比规章费率上下调整10%;新光、国泰世纪、台产、兆丰、苏黎世、明台等六家产险公司则可调整其任意车险费率,最高幅度可比规章费率便宜30%。

金管会表示,产险费率自由化实施第三阶段后,除强制车险、住宅火险等政策性保险外,其他产物保险商品的定价及承保内容,将由业者依核保能力及经验资料厘订,但业者必须先建立经算统计资料库,才可获准进入第三阶段。

金管会表示,原则上明年将实施第三阶段,将持续督促产险业者定期检讨商品费率适足性及适时调整费率,并强化产险业者清偿能力的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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