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官转投上海公路大王旗下 年薪达百万

【大纪元7月23日讯】浙江绍兴腐败窝案的余波给上海“公路大王”刘根山带来强震。原绍兴市交通局长蔡继东去年在腐败窝案爆发后,辞职转投刘根山旗下的公司任职,“力助”刘根山1亿元购得4亿元公路国资,年薪高达100万元。但蔡继东加盟亦引至纪检部门对刘根山关注。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报导称,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纪检部门介入之后,发现蔡继东在就任绍兴市交通局长期间,曾签署过绍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绍兴交投公司”)与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茂盛”)之间转让“甬金高速绍兴段”30%股权的协议。而正是这个协议,造成了3.06亿元以上的国有资产损失。

通过蔡继东的牵线,刘根山结识了浙江省政府前秘书长、绍兴市委书记冯顺桥。今年5月14日,冯顺桥亦因绍兴上虞的腐败案而遭“双规”。

2002年6月7日,绍兴交投公司与上海茂盛合资组建绍兴市甬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甬金公司”),其中上海茂盛出资70%、绍兴交投公司出资30%。报导指,上海茂盛以借款的名义抽逃注册资本金1.5亿元,从2002年12月11日至2004年8月19日止,共计617天,按照当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借款基准利率5.49%计算,造成甬金公司1411.3875万元利息损失。

2004年6月,绍兴交投公司打算将其持有的甬金公司30%股权转让给上海茂盛。2005年9月蔡继东和绍兴交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杜润根擅自与上海茂盛谈判并签订了转让价格为12704万元的转让合同。

2007年11月,国家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在对甬金高速公路贷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审计过程中,发现了绍兴大统资产评估公司低评绍兴交投公司30%股权的情况,并于2008年4月29日出具了“经测算甬金高速公路绍兴段25年收费权的净现值至少在11.44亿元,绍兴交投公司持有的甬金公司30%股权价值,至少在4.33亿元”的审计意见,认为此次股权转让造成了3.06亿元以上的国有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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