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九年 仅65人获刑案受害人签证

【大纪元2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秦飞编译)自2000年生效的一项法律向非法移民受害者承诺,如果他们能协助警察抓捕犯罪份子,将会获得签证。九年来已有13,000多人协助政府打击犯罪,但目前只有65人,仅0.5%,获得回报。

这一由美国移民局(USCIS)提供的数据让移民权益人士对此极为愤怒。他们说,导致“犯罪受害者签证 ”执行困难的原因是双重的:政府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制定条例﹔很多执法机构延误提供所需文件来支持受害人递交申请。

洛杉矶人权与宪法法律中心执行主任谢伊说:“我们想不出为什么政府需要八年的时间来执行这一法律,除非是漠视国会想要嘉许的与执法机关合作的受害者权益。”

立法者制定这一签证来鼓励非法移民举报犯罪,例如强奸,虐待和家庭暴力,无需担心被遣返,帮助执法机构肃清暴力犯罪。政府机构直到2007年才设定条例,但移民如在此之前已递交申请并符合资格,他们仍能留在美国。

政府每年颁发此类签证上限为一万份。根据最新数据,截至2008年底仅有85份申请得到处理,65份被通过,其余20份被拒绝。

递交申请是免费的,政府要求很多非法移民缴纳545美元来申请“免签证证书”,这一费用超过了一些受害人所能负担的。由于此项举措受到种种批评,政府在十二月更改条例,根据个案决定是否豁免费用。

移民局发言人拉提冈说,政府正设法解决这一问题,调派更多人手来更迅速地审查签证申请并与地方执法机构官员合作,帮助了解这一程序。

法律容许警察、检察官或法官在受害者与执法机关合作或有可能在将来合作,就在他们的申请文件上签字。但移民局的条例规定只有高级执法人员才有资格批准移民申请。这使众多立法和执法机构修改条例来决定谁有资格。

移民权益人士说从执法机构获得必要的支持已变得高度政治性,因为不同城市的警察和立法者有着不同的态度。有时甚至同一城市中不同的执法人员对同一问题的看法也不同。

“如果你是正在配合执法机关办案的犯罪受害者,无论你在那里,法律都应该是一样的。”位于纽约的全美性组织“家暴避难所”( Sanctuary for Families)代表戴纳斯丁说。

居住在新奥尔良市的津巴布韦移民库蒂纳说,她九年内一直与有虐待倾向的丈夫住在一起,因为她必须依靠丈夫的学生签证,她担心如果他们分居了她会被驱逐出美国。去年她终于离开了丈夫,带着两个女儿来到了庇护所。

库蒂纳说,她接到了法院的保护令并在法庭作证,但警察局或检察官办公室没有人愿意帮忙。最终是审理这一家暴案件的法官同意在她的签证申请上签字。

她说:“所有人都在踢皮球,我去了所有的机构,每个人都找借口说他们的机构不能签署她的签证。”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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