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声:也说“包容”

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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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2日讯】2008年10月《杂文月刊》有江流一文《包容,是人类的福音》。说“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当天中午,胡锦涛主席在招待各国来华元首、政府首脑及其他贵宾的国宴致词中,‘包容’二字很是瞩目。而几个月前,温家宝总理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也说过,“要有像大海一样深广的包容胸怀”。

恕我平日少有注意领导人的讲话,故不能完全领悟胡温二位对“包容”的具体内涵。但仅就江文所说:包容就是对外对内的关系上要“和为贵”、“和而不同”、允许不同的思想存在。江文说的很概括,但很令人深思。只是还感未尽其意,故也想说上几句。窃以为,具体的“包容”是指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党派,不排斥异已,不唯我独尊,不专横霸道,不残害不同政见者,允许提意见,允许上访,允许不同信仰者存在,不给人扣帽子强加罪名,不打击报复,等等,体现出高尚的美德,有忍让的善心善念。为此认为,胡温二位领导人既然提出了“包容”,就应也从自身做起,自己先有“包容”之心,而不仅仅是让他人有“包容”之德。更不应是仅仅“说”给人听,而应有具体的实际行动。例如:在国内首先停止迫害法轮功及其学员。这是最现实的“包容”。也是实现“和谐社会”、“长治久安”的良策。连国人修炼法轮功都进行迫害,何谈“包容”呢?!

法轮功是修佛法的,教人为善做好人,提高心性,祛病健身,“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乔石调查报告语)。迫害法轮功及其学员,不仅是不“包容”,而且更是犯法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而身为国家党政的领导人江泽民之流竟明目张胆的制造无中生有的“天安门自焚”事件迫害法轮功,这不是知法犯法,挂羊头卖狗肉吗?!

为了迫害法轮功,江泽民不仅个人信口雌簧,还以报纸评论的名义,大讲所谓邪教的特征,诬陷法轮功。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些特征完全是从共产党身上扒下来的,如什么“迷信个人”、“崇拜个人”;“控制思想”;“敛财”等;连用词都一模一样。身经各次政治运动的国人都知道:这些特征,中共是最名符其实者,他人是不配的。所以,邪教的帽子还是自己戴最合适了。单说“敛财”,李洪志先生的“转法轮”一书,332页,定价10元。而江泽民的所谓报告的小册子100多页,定价都是13元和18元,还责令全国学习购买。到底谁在敛财,不是很清楚吗!还有那些贪官们,又敛了多少财呢,谁又说得清。而法轮功学员可以说没有一个人做这种事。

为了迫害法轮功,江泽民们大搞阴谋统计,凶相毕露。早在1999年6月10日就组成了镇压法轮功的“领导小组”(简称610),可又在6月13日借两办负责人之口,在报上宣称:“目前有人说政府不让炼法轮功,是谣言”,“大家不要相信谣言”。而在7月20日就下令全国镇压法轮功。甚至还发了个《公安六条》,这哪里有一点“包容”的影子呢?!

为了迫害法轮功,江泽民还下达了对法轮功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罪恶密令。甚至不惜一切,精心策划制造了一场亘古未有的《天安门自焚》案,煽动仇恨,制造国家恐怖。并在各地的监狱、看守所和精神病院等地,对法轮功学员施以种种闻所未闻的、惨不忍睹、令人发指的酷刑,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活活的害死、害残。这种种邪恶之举,哪里有什么“包容”呢?完全是明目张胆的毫无人性的屠杀犯罪!

为了迫害法轮功,中国政府甚至明令律师不得为法轮功作辩护。高智晟等律师伸张正义,竟被抓捕关进监牢,至今不放。这叫“依法治国”吗?这世上还有如此的“包容”吗?!

如今,迫害法轮功已有十年了,胡温党政还在维持着这种迫害。这实际上是在“包容”邪恶,助纣为虐!如果胡温两位领导人真讲“包容”,那就请改恶从善,停止迫害法轮功及其学员吧!

世人正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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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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