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轮功学员致联合国公开信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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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8日讯】你们好!我叫汪淑茹,是个法轮功学员。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从1999年7月20日至2004年2月在中国被中共迫害,非法抓捕关押。1999年12月,我在公园炼法轮功,中共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判我劳教一年,后又被非法2次刑事拘留2个月,及被非法绑架到洗脑班强制关押洗脑37天, 遭受中共国安,公安,警察局5次非法抄家,没收了我的法轮大法书籍,大法的影音录像资料等及电脑系列用品。

2004年2月,我有幸逃离了中国,来到澳大利亚儿子处。感谢澳大利亚政府出予人道给予我保护签证,,我才能逃离中共的魔掌。

法轮功学员章翠英在2004年回中国向政府讲述法轮功真相而被拘捕关押酷刑折磨。2004年9月,章翠英女士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向澳大利亚纽省高等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及610办公室,后追加被告罗干。对于章女士起诉江泽民案我是非常理解和支持的。

从1999年7月20日至今,法轮功学员承受着中共残忍的迫害,至少3242人失去了生命。法轮功却始终坚守着用各种和平,理性的方式反迫害,及向政府和民众讲解迫害的真相。诉诸法律途径也是其中之一,目的是结束这场违反人权的迫害和促进人类道德良知的回升。

中国的法律系统更沦为中共迫害法轮功和迫害善良的工具,迫害并且还在继续。在奥运会前全国范围抓捕法轮功学员,奥运会后也并未全放出来。

章女士起诉江泽民案一步步走到今天,诉状通过外交途径递交北京,被告未应诉,而当原告将申请被告缺席审判时,中共对澳大利亚政府施压,企图使澳大利亚政府放弃道义和公正的原则,帮助中共掩盖迫害真相。

澳大利亚律政部对江泽民案以“1985年外国国家豁免法案”为由,为人权恶棍江泽民开脱罪责,要求法庭给予迫害元凶外交豁免权。使自由民主的澳大利亚司法公开经受了严重的考验。

律政部只片面强调了司法管辖豁免权,而不考虑被告所犯的罪行的性质和罪性的严重性。为犯有如此严重罪行的被告提供外交豁免,影响了澳大利亚的司法独立和公正,不仅违背了人道主义原则,也损害了澳大利亚公民原告的权益。这种干预,实际就是从容和姑息迫害凶手。庇护中共人权犯罪者,使中共更加肆无忌惮的迫害法轮功,并加剧人权恶化。

一个民主国家的政府理应在国际社会发挥促进国际人权和自由民主的积极作用,而不应背道而驰。否则就起到助邪为恶,推波助澜的作用,损害了澳大利亚在国际社会的声誉。

我们希望澳大利亚政府不要屈从中共的压力,否则中共的意志得以在澳大利亚的扩张和实现。这是中共的阴谋,我们必须警惕。

在此我敬请联合国官员能帮助我们敦促”起诉江泽民案”在司法公正下得以正常进行。毕竟,无论在道义上或者是法律上,将人权恶棍江泽民押上法庭,为申张正义之举,也是人心所向,为民除害。

谢谢你。

汪淑茹
澳大利亚法轮功学员
04.02.2009.(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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