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评论第5集】

横河:中国不需要人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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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3日讯】(希望之声《横河评论》节目)横河:各位听众大家好,我是横河。今天我们这个评论节目里面,要和大家一起讨论一下中国国务院最近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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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在4月13日的时候,发布了一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这个计划当中,当然计划的内容今天我不会在这里详细的讨论。我想讨论的就是,这个计划它在总纲里面,在前言里面所提到的一些问题。究竟中国的人权现状是如何?其原因是如何?

在这个前言里面,它特别提到了中国人权目前所面临的挑战。它是这么说的,是受自然、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中国的人权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不断推进人权事业的发展,任重道远。也就是说:第一、不会很快的全面改善人权,因为它说还“任重道远”,所以这是以后的事情。第二、就是不要怪中共的统治,这个人权不好,是由其他因素引起的,是人为不能控制的因素。你说自然因素谁能够控制?历史因素谁能够控制?

我们就来看一下,这个说法是不是事实:首先就看一下自然因素。什么是自然因素呢?当然我们知道,它包括物产、还包括气候等多方面的因素。以前我们在小学上的课本里面,都谈到中国是地大物博。最近大家都说资源缺乏了,为什么资源缺乏了?是最近这30年来,由于无限度的开发、过度的开发,而且是高消耗、低效率的开发,造成了环境的巨大破坏和资源的枯竭。所以今天没有人再说地大物博了。那么这是怎么造成的?这是近30年来造成的。

再往前推的话,我下放的时候,在农村看到在中国的各地,很大的大树都很少看见,大部分的山都是光秃秃的。老乡就告诉我们,说这一些山都是“大跃进”的时候,“炼钢铁”的时候砍掉的。也就是说中国的绝大部分植被,是在“大跃进”期间被砍掉的。而不是在过去的几百年,或者几千年的战争当中摧毁的,这是一次“大跃进”。我们知道最近的这一个改革开放,所谓“发展是硬道理”,被称为是“洋跃进”。这种现代化的大跃进,对中国的环境、对中国的自然造成的破坏,也许比当时1958年的时候的“大跃进”更大、更严重。

再看一下历史。我们知道人权是一个现代的概念,并不是历史上的概念。中国的现代人权的概念,我们讲,至少应该从辛亥革命以后,从推翻了满清以后,一直到现在,我们才有这个人权的概念。那么我们比较一下,在满清被推翻了以后,比较长时间的,是一个北洋时期,然后是北伐时期,然后就到抗战时期。在北洋时期,大家知道中国实际上,无论在思想、言论、出版自由这方面,都是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大家知道,袁世凯搞复辟的时候。他儿子给他编了一个顺天时报,就给他一个人看,让他误以为他要当皇帝是有民意基础的。那可想而知,当时北洋军阀,包括袁世凯在内,他根本就不可能来控制舆论,根本就不可能来控制报纸。只能由他儿子来骗他,而不是他来骗全国民众。说明当时的言论、出版自由,是相当广泛的。

到了北伐以后,在国民政府的统治底下所有的言论、出版自由,也比现在好得多。六四的时候,陈云说过,就是:当时中共是依靠国民党还有那么一点言论自由把它搞垮的,所以现在寸步不能让。在国民政府统治时期,鲁迅就是一个例子。他写了这么多骂国民党的话。居然也没有被抓起来,居然还拿着政府的薪水,居然还活得好好的。谁都知道鲁迅如果活到共产党统治时期的话,他也会像其他那些人一样的被封口的。如果他坚持下去的话,那么他会被杀掉。如果他不坚持下去的话,那么他也就不成为一个所谓有骨气的人。所以他的所谓有骨气是由于国民政府的宽容,是由于国民政府言论、出版自由的存在,才可能让别人知道他写的东西。才可能让他活下来写那些东西。所以在中国人权方面,中国历史上没有太多的包袱。

再谈一谈文化问题。中国的传统文化讲的是中庸之道,是儒释道的文化。有对人的宽容以及和自然的共处,天人合一。现在在中国大陆占主流思想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斗争哲学的党文化,这部分的文化我们不能推给历史的文化。

再看看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在经济上我们可以说一下,美国在立国的时候就已经把基本的民主、自由理念放到宪法里面去了。和美国立国时候的经济相比,那么至少在沿海一带,东部的这些省分,它们的经济条件,肯定比美国立国的时候就建立了民主、人权的基本思想的那个时代要发达的多。而且现在沿海的主要城市的经济,至少也和当时亚洲四小龙当中的几个主要国家和地区,在向民主转型的时候的那个经济相比,可能要好的多,所以不存在经济发展的差别问题。

至于说社会发展水平的话,就更不值得一提了。因为中共它原来有一套理论,就是说社会的发展是从低级向高级,从不合理向合理发展。它的基本的一条主线是来自马克思主义,是按照西方欧洲的主要工业国家的发展进程套过来的。那也就是说是原始共产主义、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然后到共产主义社会。后来共产主义社会因为实现不了,就把它分成为初级和高级,那是列宁的主张了。就是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到了中国以后又把社会主义定了一个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

不管怎么说,它是把社会主义看成是比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更高级的一个社会阶段。按照它的理论,社会发展水平,现在的中国应该是最高的,应该是比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都要高的多。怎么反而说现在的社会发展水平变低了呢?要你就是承认社会主义的社会的形态不如资本主义,不如封建主义。不然的话,你就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说现在你的人权状况要受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

既然是要进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那么人权指的是什么?人权在国际上,最早的时候是1948年的时候,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做为一个主要参考,也就是说中国是承认《世界人权宣言》所提倡的人权。这个权利和自由它可以分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这是一类;另外一类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这两大类后来又分别有了两个国际公约:一个是《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这个中国在签署了以后,又经过人大批准,当然是有保留的批准,这是一条。另外一个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这个是1998年就签署了,但是一直到现在,也就是说在11年之后,仍然是处于一个等待批准的状态。

我想今天重点谈一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它包括了很多,包括生命权、人身权、不受奴役和酷刑的权利,还有人格权,还有一些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还有在司法上的无罪推定权、财产权,当然最重要的是包括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还有参政权、选举权等等。那么这些我想我们不可能全都讨论,选择一些比较重要的讨论一下。

我们现在谈一下中国的人权现状。首先我想谈一下关于财产所有权的问题。《世界人权宣言》里面谈到:个人财产不可侵犯的权利。中国社会在现阶段矛盾最突出的其中一点就是由大规模的拆迁所造成的农民和城市居民失去自己的住房。这些住房从宪法、从最近通过的财产法里面都谈到了这是居住人的所有权。这些人在被拆迁的过程当中得到了很少的补偿,或者甚至是没有得到补偿。在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由政府和政府所支持的开发商,联合的进行很多强制性的拆迁。出动的往往是一种暴力的拆迁。这样的话就使得被拆迁户得不到补偿,他们的财产就没有得到保证。这种强力的拆迁是目前很多冲突的根源。在农村地区大规模的所谓群体性事件,很多是由拆迁引起的。另外在城市里面,现在,在北京的很多上访户也是由于拆迁,无偿的剥夺了他们的财产或者是不合理的赔偿剥夺了他们的财产,这个完完全全是政府的行动。这个是目前中国人权状况当中财产所有权的一个状况。

还有很多人的个人财产得不到保护,其中有一个很主要的,我认为就是中国的农民失去了土地所有权,这个也是在共产党统治下才发生的。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中国农民都是拥有自己土地的,在中国近两千年的历史上,中国农村其实占最主要地位的,人口最众多的实际上是自耕农,那么现在这个土地都没有了。

第二个是关于宗教信仰的权利我想谈一谈。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对某一教派,甚至是某一宗教的迫害。但是在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像今天这样,从1949年以来,以无神论对所有宗教信仰的迫害。我们在其他的节目里面已经讨论过很多了,我想归纳一下。就是在规定的五大宗教,它规定了七大宗教团体。所有信这五大宗教的人,必须归属在这七大宗教团体里面才能够被承认,如果你不在这些团体里面的话,那么就是非法的,政府就有权利对你进行打压。

在《世界人权宣言》里面是讲的非常清楚的。对宗教信仰的权利,它是规定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的信仰都应该受到保护。它并没有指定说哪一个信仰受保护,哪一个信仰不受保护。而且每个人的信仰都应该受到保护。但在中共这里是有条件的保护,你只有承认社会主义,只有承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你才可能受到保护。这是在现存的宗教。对于其他信仰方面的迫害就更加严重,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对法轮功的迫害。法轮功是一种信仰,到现在已经有10年了,这个迫害即使按照中国现有的宪法,和中国现有的法律也是非法的。

中共很荒唐的,它的这些宗教迫害,特别荒唐的是它去说这个宗教是正教,那个宗教不是正教是邪教。中共是一个无神论,对于一个无神论来说,它是对所有的神都不相信的。一个所有的神都不相信的,它怎么有权利来判断哪个神可以信,哪个神不能信?所以在中国现在宗教信仰的权利是没有的。而这些宗教信仰的权利在历史上,在中共统治49年之前,基本上这些权利是得到保证的。

再看一下迁徙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民有迁徙的权利。这个两部分:一部分是在自己居住的国家内部的迁徙的权利;另一个部分是出国和回国的权利。

中国历史上是重农轻商的,是一个农业社会。它的人口移动的比例本来就不是很大,所以它不是一个特别大的问题。进入现代社会,特别是在清朝被推翻以后,民国时期基本上没有对人口迁移限制。我记得文革期间,我曾经下放到农村去,当时我就觉得非常奇怪,为什么当时下放农村的,把户口从城市一迁到农村以后就没有了,你就再也回不去了。而当时我在上海的时候,就我们附近很多都是来自同一个农村的人,都是在上海同一个工厂里,机关里工作,他们是49年以前从农村到上海去找工作的,找到工作以后他们就变成上海人,也没有入户口,也没有什么的。共产党一来以后,一定户口制度,他在哪里就在哪里,所以他们就变成上海人。这是在历史上第一次把人分成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而农村户口的人永远也别想变成城市户口。那么现在有一点松动,就说什么特别的人也搞什么城市绿卡。

当然改革开放以后,可能是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所以农村的人可以进城,但是进城10年、20年,他仍然是农民工。当现在外国的订单减少的时候,而且中国的经济发生危机、大批工厂倒闭的时候,农村户口的人根本没有任何失业的保障,都只能回到农村去。即使他到城里工作10年、 20年,仍然是农村户口。

这不仅是农村到城市之间,城市居民之间迁徙都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你从上海到北京,你还得有北京的暂住证,从北京到上海还得有上海的暂住证。孙志刚在广东被打死的事情,就是因为他到广州去找工作,出门的时候没有带暂住证,就被打死了。这种居住证就限制了中国人在自己土地上迁徙的权利,特别是对占80%以上的农村人口极端的歧视。

那么再谈一下受教育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里面谈到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特别提到高等教育,应该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我们看一下普及教育。在中国农村大家都知道,最坏的建筑是学校,最好的建筑是政府大楼。何清涟曾经写了一篇文章,里面就有提到中国的公共教育经费是世界上最低的。大家知道在过去的20、30年当中,中国的教育经费在占全国GDP的比例,一直在2%-3%之间游荡,这就低于世界各国的平均水平,世界各国平均水平是5.1%。台湾近10年来,都在6%上,中国的教育经费只占联合国所建议的1/3,到现在为止还是在3%左右,这就远远低于中国自己制定的计划,说在上一世纪末要达到4%。这个数据是指在国民经济总产值的百分比,和国家穷和富没有任何关系的。中国的教育经费按人口比的话,要低于乌干达,就世界上最穷的国家之一。如果我们再看一下这个和国家的经济状况有没有关系呢?应该是没有关系的。在抗战时期,那个时候和日本的战争打的这么紧张,国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是仅次于军费,是政府财政支出的第二位。你想那是一个最非常的时期,超过1949年以来中共统治下的任何非常时期,它的教育经费都可以高于其他任何财政支出,除了军费以外。

当前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有几个世界第一,可以真实反应中国的人权状况的。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是世界最低的,公共卫生支出在世界191个国家和地区,排名第188位,是倒数第四。政府的办公楼豪华程度是世界第一,公款吃喝是世界第一,公车开支是世界第一,官民比例是世界第一,这些都不是绝对的数字,所以不能用中国人口众多,13亿人民来算的,因为这是按GDP的比例来算的,也就是说这排除了任何一个国家人数的多少。

从这些第一就可以看到,中国目前人权状况是怎么样的。这是普及教育。那么我们再看高等教育。在2009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里面第三项,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他里面的第九款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第一、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这一条本身就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因为思想品德考核就是对意识形态不同的人,或是对信仰不同的人的一种歧视。在《世界人权宣言》当中说的是,高等教育应该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也就是说成绩是一个计算因素之外,任何政治因素都不应该考虑在内,这才是真正的人权。所以只要以思想品德做为一个考核的因素,就违背了世界上的普世人权。而这条规定现在不敢说是谁了,在过去的几年中这条规定已经用了10年了。在前5、6年当中,它是明确指出只要是法轮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就不合格,所以它是直接指向法轮功的。这就是绝对的歧视,仅由于别人信仰不同而取消人家高等教育的权利。

我们再谈一下生存权的问题。中共最津津乐道的就是生存权,它说养活了这么多中国人,让中国人生存下去了就是最大的人权。其实在中国的历史上,人民从来就没有生存权的问题。老百姓讲的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从来就没有生存权问题。天灾本身不是人权的问题,只有天灾引发的后续的一些问题才可能是人权问题。所以历史上只有重大的天灾和战争才会造成人民的大批死亡,这些本身不是人权问题。所以你不能说历史上曾经也有过天灾的时候死去很多人,对!那是天灾,只有中共的统治下才会出现在风调雨顺的和平时期发生几千万人的非正常死亡。中共自己并不创造任何产值,所以中共不可能养人民,中共是靠人民养着的。我记得有一个很有名的作家叫穆正新,写过一篇文章叫“最昂贵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如果中国共产党不骑在人民头上,不用人民的钱来养活它的话,那么中国民众的生活、生存条件要比现在好得多。

再谈一下司法的权限问题,因为在司法上这个问题是最严重的。《世界人权宣言》第九条提到,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这个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在中国大陆现在广泛存在,在制度上就包括由于孙志刚被打死而取消的收容制度,现存的戒毒所、劳教所的制度和现在精神病院的制度。精神病院就像孙东东说的访民百分之九十九是精神病人,应该关到精神病院去。在这之前我们也谈过 法轮功学员有数千人被关在精神病院里。劳教所不经过任何司法审判就剥夺人自由,这叫任意拘禁,这个在中国广泛存在。另外第五条就是免除酷刑的权利。我们知道在“308事件”的时候,陕西丹凤县警察打死高中生徐梗荣的事件;在这之前还有一个躲猫猫事件;2008年12月7日甘肃有一个醉汉在玉门市公安局置留期间被打死。如此广泛存在的酷刑,现在公安局的人普遍认为不使用酷刑不可能办案。所以公民免除酷刑的权利是被严重的侵犯,这不是一个、两个事件,而是广泛存在的。

另外还有一个公开公正审判和无罪推定的权利。我可以举一个案例,石家庄法轮 功学员王三英的案子,这个案子在审判的时候有律师为王三英做无罪辩护的,在辩护的时候律师谈到宪法规定信仰自由,到现在为止是没有任何有效的法律文件规定法轮功是邪教,法轮功学员学习、拥有、散发法轮功资料受宪法保护,用刑法三百条起诉法轮功学员是使用法律错误,这是他的辩护意见。当时法庭找不出任何法律依据,只好把律师的无罪辩护的这段话放到判决书里去,也就是说他没有办法来驳倒律师的辩护,但是仍然在判决书中强词夺理的写本院认为法轮功是什么什么,这个写法就是为它利用刑法三百条应用,尽管它在判决书里没有说出一条判决的理由来,仍然判了王三英4年徒刑。仅仅2月份在明慧网上披露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有将近200例,这200例都没有任何法律证据,就是用了刑法三百条,此外没有证据、没有其它的法律依据。所以在中国大陆公开、公正审判的权利很多人是没有的,而无罪推定的权利也是没有的。它是有罪推定,然后你要证明自己无罪,即使你证明没有罪,它还要判你有罪。

我们最后就说一下308事件,308事件发生以后二天,在3月10日丹凤的县委开了个工作会议,这个会议是表彰先进布署2009年的维稳工作,提到了对敌斗争空前复杂尖锐要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等等等等。一个字都没有提到308事件。也就是它的人权计划是放在嘴上的,而对不同政见、对少数民族的打压是 落在实处的。

一直到3月21日商洛市委才开会研究308事件,这已经是这个事件发生以后二个星期了。而对比2001年时候,长春插播事件叫“305事件”,其中有个叫刘海波的法轮功学员,被宽城公安分局的刑警打死,就打死在警察局里面。当天晚上长春市委副书记常小平赶到现场传达三点指示,其中第三条是法轮功是严肃的政治斗争不要怕流血。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警察、没有一个政府官员因此受到惩罚的。

我们再做一个结论,在当前的中国人权状况是历史上最差的,就是连中共自己的人权计划里面也只敢宣称近三十年来有了很大的进步。既使我们承认在三十年当中有表面上的进步,那也是和中共统治的其它时候相比较。

上面所谈到的在宗教信仰、言论、集会、结社方面对人权的迫害和滥用司法权限强制拆迁,这些主要的人权迫害没有一项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全部都是在中共统治以后出现的,由此可见中共根本就不需要制定什么人权计划,只需要它停止迫害人权就行了。

对言论自由要做的事情就是取消中宣部就可以了,对于信仰自由只要取消政治犯,所有因为思想信仰被关押的全部释放就可以了,对司法界侵犯人权只要取消中央政法委,对于宗教的迫害只要取消统战部和宗教事务局,对于法轮功的迫害只要取消610办公室、取消现有的公安系统里面的国保系统,因为国保系统它的全部功能就是迫害人权,除了迫害法轮功以外也迫害其它宗教人士、维权人士、民主人士,它除了迫害人权以外,它没有别的功能,把这些都取消,中国的人权问题就解决了,根本就不要什么人权计划,中共能做的到吗?做不到!

(据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横河评论》节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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