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将可留澳申请永久居留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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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何慧明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如果所持的签证已经过期,将不再需要离澳回原居地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签证。

据澳新社报导,9月14日生效的新移民法,意味着申请人在等候永久居留签证审批期间,不再需要面临夫妻分离。在签证审批期间,申请人可以继续留在澳洲。这一移民法的修改,相信每年可以令数百人受惠。移民部长埃文斯(Chris Evans)的发言人说,这一移民法的修改是因为现在的做法也影响到了澳洲人,因为他们面临着与配偶长期分离的可能,他说:“在此之前,这些配偶的案例只能在澳寻求部长干预解决,或离澳在海外申请签证,这实际上是导致家庭分裂。” 这些案例占了提交给部长解决的案例的百分之三十。这次修改的移民法例是第48条,法例防止申请人在申请被拒后继续留澳,或在签证被取消或过期后继续留澳申请其它的一系列签证。

但这一修改不适用于那些之前曾经被拒绝过配偶签证的申请人,或那些因为品格而被取消或拒绝签证的人。合格的人士将需要填写一份担保申请表,其配偶需要在表格上签名,另外还需要由两名澳洲人做出法定声明(statutory declaration)。移民专家对这一修改表示欢迎,但他们说还需要再进一步引伸到配偶以外的澳洲家庭的其他成员。移民律师安德森说,应该给予移民部的案件处理职员更大的酌情权。她说:“对于那些可能符合其他的签证,但因为他们收到错误的建议或情况发生了变化,他们选择错了,他们仍然需要部长进行干预才可以解决,问题是部长办公室以外的决定是不一致的,一些非常有理由的案例被遗漏。”

难民和移民法律中心的协调人David Manne说,移民法例第48条是荒谬的,它会迫使澳洲人和他们的亲人分开。他说:“无庸置疑,过去在某些情况下,第48条是过分严厉和不公正的,并引起了不必要的伤害,包括澳洲人的亲人。我们处理过大量的案件,后果是很多的人被不必要地送离了澳洲。这不仅是他们本人,还有与他们有紧密关系的澳洲人受到了伤害。它可以导致澳洲人面临困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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